海口司法局为什么要将机构内部公文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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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司法局为什么要将对老百姓没有普遍约束力的机构内部公文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口市司法局:

  你局在政府网上发布的《2019年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9和序号26说:海住建法〔2019〕53号、海住建业〔2019〕305号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但是,市住建局通过12345转给我的答复说:“一、海住建法【2019】53 号、海住建业【2019】305号非规范性文件。”

  附:海口市住建局的答复。

  【海口12345】您好,关于您向12345海口智慧联动平台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20200707780960)于2020-07-09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一、海住建法【2019】53 号、海住建业【2019】305号非规范性文件。 二、海住建管【2019】565 号已统一编号为海住建法备字【2019】3 号。 三、《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省政府令 285 号)第十七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我局 2019 年 7 月 1 日后的规范性文件以海住建法备字统一编号。 《海口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114 号)自 2020 年 5 月 3 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以“规”字号公布。我局 2020 年规范性文件将严格按照该办法管理,以“规”字号公布。 如未解决,请再次来电反映,如您觉得12345热线服务便捷,敬请您关注“海口12345”微信公众号或推荐其他市民游客朋友关注微信公众号,谢谢!

海口司法局为什么要将机构内部公文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口司法局为什么要将机构内部公文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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