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在生命里的十二滴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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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在生命眼中的十二滴眼泪

  1. 时光潜伏在......

  我一直不能确定,我是在下一个尘世中迂回,还是在今生的历程中被一幕一幕翻阅,那哧啦哧啦的声音,一一撕开一条条裂缝,那砸在我眼睛里的一滴滴泪水,铭刻着原来和我不曾剥离的咫尺与遥远,让我不能轻易挣脱。

  我曾以为,自己所有的历验就像一件件御寒的衣服,随着岁月渐长,裹了一层又一层,层层包裹,足够预防寒流突然来袭的恐惧。可这些身外之物注定无法遁悉内心的柔软,就像时光潜伏在,任何一处潮湿的地方。

  空旷,空旷,我和她之间。

  不紧不慢地,我又被一滴泪水返回旧时光里,这种看不见的速度一直追逐着她,迫使我的步伐零乱。而我用记忆追述的方式,就像《圣经》里的神喻一样,不要回头,否则将变成石像。

  唯有我再次回头,才能看到她,唯有我变成石像,才能祭奠她,唯有生命的眼中,才能开出泪水之溪,之河,之海,它们比生命来得更长久。那些最值得珍惜的泪光,依然是记忆中泪中带疤的微笑,原本那么清冷的一滴水,因为纯净而发出耀眼的光芒。

  可能爱就是一滴泪的重量,爱情从来不知道在那个点上可以修得圆满,或者圆满里根本没有爱情,眼泪是只有爱情在时才享用得如此美好。

  不知道电视里演的什么节目,电视一直开着,我也是一直在看,至于内容早云游四方了,应该说是我根本心不在焉。

  是哦,这年头,丰富的夜生活成就了成千上万的夜猫子,不会有人单纯的为了看电视失眠,或者说很少,当然,我也不是为这个找借口。可是,这年头为睡觉发愁的却不在少数,特别是睡不着,又不清醒,脑子一片混沌,看不明白电视也不能关,关了电视反而更清醒。因此,烟酒成了我的铁爷们,与我一起吸附着堕落。

  或许人从落地的那一刻,就不停的画圆,力求在某个点上保持一种平衡的完整性,但每次画好之后,总会发现或大或小的缺口,人似乎一生都为这些缺口而来,不停补贴,无休止修复,来来往往,到最后还是发现,有那么一个缺口存在,虽然无法预见就是最初的那个。

  可能生活就是这样,天亮后是一群忙碌的人,天黑后就是一群凄凉的人,人的位置总在人的背后摆弄。青春的岁月就像是一副画里的风景,我们停留的时间总归有限,谁也无法摆脱命运设好的局,最后依然是画归画,人归人,画框成了我们的到来和离别,一堆的假象承载着爱与恨,幻灭着我们的知觉。

   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电视画面不停的闪动,直到昏昏沉沉的睡去,这是我能够使自己睡着较为有效的方法,其它真是无能为力,人有时候面对内心中的自己,懦弱得简直不成样子。

  有多少个日子没有沾过床了,我不清楚,对于床,渐渐产生了一种畏惧,还真不是一般的畏惧,具体说应该是很陌生,曾有的滋味与感觉都烟消云散了,唯一能做的就是,除了忘记,就是妥协。

  睡沙发似乎形成了一种习惯,可能是目前我仅有的幸福,最起码不会再掉进自编自演的荒诞洞穴中,以为所思就所在,其实一切早已不存在了。

  人就是这样,以为忘了忘了的时候,总有一根神经会在敏感的瞬间提醒你,无意中就碰触到一种揪心的痛,之后与这种痛像情人一样缠绵,有一种清凉的空气蔓延开来,若隐若现,渐渐的产生浮想,这种空空的愿望也许会困扰你的一生,或者人的一生,就是为了这些空空的愿望。

  那么,到今天,我还知道我是谁吗?问题是肯定的,但有时候总是自己把自己引向模糊。是哦,自己都是不惑之人了,怎么还那么轻易放纵自己的情绪,怎么还能够以悲伤来洗涤光阴呢,这样的问题无需再问,一切都源于难以克制。

  其实,我的生活还没完全陷落,白天淹没于忙碌的工作之中,眼前白茫茫一片,有一种乍见光明的错觉。惟有一个人的夜里,属于我一个人的家里,没有人知道我的近乎崩溃,几十岁的的人活得越来越孩子气,没有人理解,除了她之外,除了她之外,理解也不是我对别人的渴望。

  仔细想想,下班回家,家倒成了一个可怜的地方,收留着我那最卑微的一点心思,烟酒肆意熏染过的房间,空气好像被压扁了,时间也被拉长了许多,神经僵直的,却扯不断,等着被什么打破,碎裂,任意而任性,就像和某件毫无瓜葛的事赌气,没有来由的,只有心尖上的那种感觉能够体察出来。

  这份心气是她带给我的,当她离开以后,我很孤独,排解孤独最好的办法,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也许是去认识一位让自己看上去顺心的女人,尤其是像我这样的中年男人,单单某时的生理冲动,就如潮水般的将我淹没。那一刻,我把她放在离我心脏最远的地方,因为我满脑子都是对一个活生生女人的渴望,甚至想忘了她,也曾有过这样的瞬间,她完全被颠覆在我的臆想里。

  我从来没有用中年人这样的词称呼过自己,这是第一次。我想,要是她能听到,一定会嘴巴嘟起,模仿着武侠片里的动作,向我发难的。很喜欢她拳打脚踢作粗鲁的样子训斥我,像一只突然发疯的小狗,搞得你哭笑不得。想起来,她那突然上劲的样子真可爱,是无法比拟的。这种感觉时刻刺在我心上,和她一起的日子,从来没想过年龄是多远的距离,一米、两米、还是一生一世呢,总之,讨来的不过是一种感觉,步步轻快,寸寸开心。

  她常说,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只不过我提前开放了,是老花朵。这样的比喻对于像我这样的老男人来说,是过于花哨了。可是和她在一起的日子,任何事物对我来说是那么自然,那么的动心,我安心而享受着她对我的各种喻体,单纯而快乐,这是自从踏入社会以来,最踏实的感觉。

  也许我并不老,只是相对她而言,我习惯以老男人自居,每当这个时候,她就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作怪发野的折磨我。其实,我有时甚至觉得自己还比同龄人更显年轻些,这里我并不是想炫耀什么,事实上我也没有什么可炫耀的,只有她,在我过了而立之年后,一再的使我把持不住。

  她就像一片随风飘来的叶子无意中就掉进了我的心窝,来得固执而倔强,我无数次的试图打扫,那片叶子就像生了根一样,越发的青翠,茂盛得如同一棵树。她就是我心中的那棵树,带来的是青春期的阳光,当然,那时我早已过了青春期,只是有她在,仿佛那片阳光真的会卷土重来。

  但她就是这样永远消失在那片阳光里,我们的故事从开始到彻底结束,夹杂着岁月枝剪下来的片断,如今只剩一个过程,缠绕着我的每一根神经,发着青涩的痛,却得不到呼应,一如烈火在胸口烧结,落下一片松散的灰烬,等我颤抖的手指一寸一寸的去寻觅,深入。

  可能是她离开的时间太短了,以至于让我掉进这样的情感循环里,可我又怎么能够保证经过岁月的消磨后,她就可以随之消失呢,我就是否真的舍得她干干净净的从我的生命里完全剥落呢。我不知道,相信世上也没有人知道。

  说她说了这么多,大家可能都嫌我唠叨了,是呀,自己也觉得自己某些时候很不像男人,可又不知道怎么做更像男人。总之,无论如何,我最想做的是她身边的那个人,有血有肉的,可她走了,带走了什么,似乎什么也没带走,又好像一切都无声无息的跟随她走了,不能再回来了。

  人也许很快就会忘记一个人,却很难忘记和她在一起的事,回忆总是从这些事开始起头的。时光不能倒流,但每一季却年复一年的以春天为始,她就从那个春天里走来,那是个什么样的春天和怎么样的她,都有些模糊了,只记得柳叶刚抽出细嫩细嫩的芽,一点点的微绿点亮了灰了一个冬季的天空。

  天空是宁静的,鸟的装扮很随意,风悠然的起动,这样一来,每一个人都好像离幸福很近,在这样的季节里,即使最后只剩一个幸福的影子,也是值得留恋的。

  春天带来的繁花似锦,绿意盎然,让人感受到生命沉静之后的热情,浮现出来的热情是那么郁郁葱葱,而我刚刚好三十岁,对,是三十岁,九五年的春天,时间突然清晰起来,涌出来的线条让我有些激动,三十岁的我,转眼之间就迈进不惑之年了。时间真的不如流水,流水可以听到声音,而时间就那么不经意,静悄悄的滑走了。

  三十岁的我第一次遇见她,后来就发生了类似戏剧的变化,不,应该是编剧都很难编辑的剧本。以前看一些虚构的东西,总觉得假,现在我真的相信了,生活中的变化无处不在,我们谁都无法早一点知道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会有什么样的遭遇,会碰到什么样的事情,谁都无法预见未来,未来发生的事。

  那时的我对生活意气风发,从北京的一所名牌大学毕业后,拥有一份待遇颇丰的工作,最重要的,那时我的身边有弥尔。弥尔是我的大学同学,相当漂亮,处事待人很大方,成熟,是我最欣赏的那种女人,可以满足男人在外的虚荣,可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我们是临近毕业才开始恋爱的,这与一毕业就谈分手的校园恋爱有着截然不同的结局,好多时候我们都在庆幸着,因为我们在北京,各自有着不错的工作,这对一对初扎根在京的恋人来说,有着最基本的意义。

  很奇怪,我竟然先想起了弥尔,而不是她,事实上好多时候都在问过自己,她是那个地方让我上了心,后来竟然会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她。和最初见到她的时候,已过了将近十年,当我回忆最初她的样子时,竟然最先浮现的是弥尔的轮廓,等到弥尔渐渐清晰时,她才微微的探出头来。

  弥尔是丰满的,女人韵味十足,皮肤有着健康而光泽的白,长头发,身材修长,是那种不化妆都惹人眼的女人,火辣辣的让男人不自觉的产生幻想,特别是对性还处于萌动时期的男人,简直就是诱惑。事后很多时候我都在想,那时的我对弥尔到底有多少爱恋,并不知道,但我很清楚,我迷恋她,男人最初的生理冲动让我难以克制。

  弥尔算是女人中的骄娇者了,我不能拿她跟弥尔比,虽然有时渴望弥尔身上有的在她身上也能找到,但谁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那时她还不到十七岁,也是没法比的,但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她在我眼中,样子好像一直都没有改变过,和弥尔最大的两处相同点,第一就是眼睛,二是长头发,可这也是她们最大的不同之处,她们的眼神,发型所体现出来的,完全是两回事。

  我怎么有如此荒诞的想法,怎么会想让她变成弥尔,心里真乱。但不得不承认,从我发现自己对她的感觉异样时,打心底里是彻底的拒绝这种感觉,一直在拒绝。自认她是不对我胃口,她在我眼中,是女孩,是小妹妹,但绝对不是一位正常男人所需要的那类女人,可惜后知后觉的我竟然只意识到我和我的从前,而不计后来的后来。

  前面我就说过,我欣赏的是像弥尔一样的女人,也正是我内心渴望的,可能是我一开始的疏忽,才造成了身不由己的后果,毕竟她会长大成为另一个女人,毕竟我们没有血缘,毕竟我们依靠着上天的安排而相识,这里藏了多少玄机与宿命,我们都不得而知的,我怎么就那么大方的一次又一次的为她付出所谓的哥哥对妹妹的情感呢,现在想来,还真的有点不可理喻。

  也难怪弥尔会离开我,她那么精细的女人,怎么能洞察不了我的情不自禁,只有自己在装疯卖傻,想来也真混蛋,恨不得抽自己几个耳光。“男人都是什么玩意,虚伪得放出来的屁都闻不出味道” 弥尔的话再次响在耳边,惊得我一身冷汗,哎,过去的就过去吧,不能再想也不敢想了。

  可她的样子开始在我脑海里翻新,仿佛重新来到我面前,拖着我的手往前走,走得远远的,我什么也看不见,心里想,应该是比地平线线还远得远吧,她要带我去哪里呢,我不知道,就是被她拖着走,不觉得累,也不想停。

  她纤细的手还是那么柔软,每一次碰到都堆起我的忧伤,我能感觉到她手指骨的脆,温温和和的脆,让我的手握起来没一点力气,怕碎掉一样的小心翼翼。每当此刻,我的紧张让我的身体每一处缝隙都盈满了痛,发着刺骨的冷。

  她的瘦弱,让我怜惜,从一开始就怜惜,这种最初以亲情的名义而产生的怜惜最终沦陷在爱情里,我不知道,只是弥尔曾说:“你在用你的亲情模糊你爱情的陷落,继续装吧。”果真应了弥尔的话,可那时我真的没装。只是那张脸,那个影子,的确出现过我的梦里,在我和弥尔还在一起的时候。

  瘦瘦的瓜子脸,不,她整个身体都是瘦小的,还好身高有一百六十公分左右,皮肤带着营养不良似的黄,微微的发黑,别提她的什么身材了,整个一个没发育。本来想以后会有改观,可一直到她离去,留在我手心里的温暖都是硬硬的,凉凉的,只有那种痛,散发着淡淡的粉味,有点刺鼻,发酸的鼻头时常搞得眼睛不自在,一个男人湿红的眼眶比女人的黑眼圈让人看起来更难以释怀,但对这种感觉,我很留恋,我知道,和她有关。

  她的气质是透明的,单纯的,充满灵性的小家子气,她带给我的是本质,本质的都是最鲜活的,她喜欢的布衣,看起来土土的,穿到她身上却恰到好处,没一点土气,好像深山深处的一棵草,花都算不上,却有着最干净的生命,就像她那大眼睛里流露出的幽幽神色,犹如涓涓清露,沁人心脾。

  又想起了弥尔曾经说的话:“我从来不是你的花,你的心里长满了永远不会开花的草。”她说这句话的绝望心情我没认真体会,倒是感谢她那么切实的比喻,是哦,我的心里现在更是荒草一片,也真应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为此,我对春天产生了一种怪味道,它让我期待又害怕。

  或许是这些吸引了我,她的忧愁与悲观,淘气时的可爱,让人怜悯,抑郁了我一生的情绪,人的一生不该这样活着,我却心甘情愿。还记得当我向弥尔作别时,她告诫我的话:“不要让莫莫的悲伤放纵了你的悲伤。” 弥尔是多么知性的女人,可我却和莫莫产生了坚定的情感。

  坚定是我的心,莫莫,我一直没敢肯定,毕竟她和我有着岁月的差距,但我也不怪她,因为在我身边的她,一直太过柔软了,我实在不忍心再捏上一把,真怕她像荡在空气里的雾气一样,只属于偶然,等一旦天有晴好,就从大地上蒸发了,我很怕这样,所以,我眷顾着一切,在我还能触摸到的时候。

  对了,忘了告诉大家,莫莫是她的名字,我叫莫逆。当然,莫莫不是她的真名,她喜欢我做她的哥哥,就给自己取了莫莫,她还告诉我她最喜欢我的名字,可能有时候人与人之间,喜欢一个人的开始,有好多我们所无从掌握的因素。

  认识莫莫就是那个春天,绵绵春雨中夹杂着丝丝寒意,好像为了让人们记住,九四年的最后一场雪来得有多激烈,大片的雪花如潮水般的拥着,争先恐后的寻找他们的落脚地,整个世界没过多久,就只剩下一种色彩,仿佛大地是需要这么样一场雪,来证明它是多么的清白。

  于人前存在,大自然是多么的无辜。想想,也是这个道理,凡是大自然奉献给人类的,在所有人的意识里就是理所当然,什么环境污染,资源不可再生,这都没影响到某一个人生活,还让一切该继续的继续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日子就是不干不净生活的主题,只能说就这样平凡吧。

  就现在来讲,人是一定能胜天的,未来的事我就不好说了,因为我不知道未来有多远,未来里还有没有我,希望是不再有,因为我实在不敢想未来的地球会是什么样,会不会上面有无数陷阱一样的黑洞洞,一不小心我就掉下去,这种恐惧我承受不了,谁愿意活着就让谁去顶吧。

  也是我知道,莫莫是不会去顶的,她成了我看不见的未来,我急于摆脱这种情绪又为这种情绪挣扎着,得不到一刻的稳定,是时间吧,就让它来抚平吧,人生的任何滋味,就当是一种自然现象来冷眼观看吧。

  最近常看到说:“人类正在透支地球。”之类的新闻,都麻木了,个人意见是能克制就自我克制,自己对自己产生影响吧,万一偶尔做些什么对地球不敬的事,它也不会只责怪我一个人,有难纵天下,就是这道理。

  说这话还真不像人,这年头,说人话不做人事的人多了去了,我从来不鄙视自己。我身强体壮,虽然有点偏瘦,但不弱,像莫莫那类的瘦弱是拎都拎不起的。我在社会上磨蹭了几个年头,的确有些悲观,原则上还是有人的基本底线的,虽然我从来不敢在夜里,即使在黑得只看到我一个人的地方,都不敢去丈量自己胸口的那份热度。

  遇见莫莫是我从北京到武汉出差,路过那个豫南小城,顺道探访一位大学同学。说起这位同学,当初我们可真都小看他了。本来就我们学校的名气来说,他留京也不存在什么大问题,可他真执著,一个跟头没翻就回到他原来的小城,且小日子过得优哉游哉的,用他的话说:“过生活就为他妈的一个爽,干吗死守京城呢。”

  是哦,我就是那死守派的一个,打死都不回原籍的那种,不是我忘了根本,是本人以为,只有记忆里的东西,才是永恒的,我宁愿在记忆中搜寻掉在岁月里的往事,而不愿再呆在原来的地方,与那些事情无休止的接触,也算是逃避的一种方式吧,其实自己根本就不清楚有什么需要避开的,但就不愿在同一个地方继续着什么。或许只有举目无亲的陌生城市,才能体会到自由深处是无尽的孤独。

  三十岁时的我,还真的挺享受那滋味的,难怪弥尔经常说:“自作孽,不可活,自生自灭吧。”我当然知道弥尔说的是反话,她挺爱我的,我一直都非常清楚,只是那时我没过多考虑爱她有多少,有一点却很明白,我需要她在我身边,离不开她。

  似乎又扯远了,让我们还先回到老陈身上吧,就我那位大学同学,从上大学时我们就喊他老陈,这个称呼多少年了,也懒得换了,老陈也习惯了这样的称谓,乐呵呵的摆出一副老大哥模样,好像他和莫莫一样,在我脑海里的样子也从来没有改变过,那怕一点细微的变化,都无从找起。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作贱自己的思维,没变化的时候渴望着某些变化,一旦真的有了变化,又有种承受不了的重,看来贱人贱人,不是指生活下贱的人,更不能指女人,而是指一切见到人的人,只有人和人的交往中,才产生如此智慧的矛盾。

  在提和莫莫第一次见面之前,还不得不再说说老陈的悠哉生活。老陈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坐办公室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喝茶,看报,下个什么文件,开个什么会,和某人去会个面吃顿饭的事。

  在我快为工作忙得焦头烂额时,他却能在工作中品出无限寂寞,用他的话说:“工作比大学时的恋爱还无聊,熬煎人,怎一个空虚了得。”我就真的奇了怪了。但大家都明白,这只不过是再正常不过的正常事,可能就因为太正常了吧,如我之类就显得不正常了,问出的问题好像有点智力障碍。

  难怪老陈会说,在京混了也有些年数了,没摸到鱼还不知道混水吗?说我老兄没多大长进。是的,比起老陈来,他真的是三十而立了,直挺挺的立起来了,有了老婆,房子,连孩子都在老婆肚子里翘首以待,等着看看这个美丽新世界呢。

  而我,虽然没趴下,但还蹲着呢,和弥尔住在出租的公寓里,结婚的计划被分割在事业要求稳定,积蓄一定丰厚的基础上,慢慢等吧,这年头,做什么事不得称称自己的斤两哦,越发顺其自然的事好像都不能水到渠成。

  其实,住公寓房也没什么不好,单位对我们这些无房户每月还有额外津贴,只是心里总感觉,要有一个家,总得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这可比老婆都让人来得踏实。也许人都是这样,只有当某个物件完全私有时,才能有安全感来,只有在自己的屋子里,才能过上有梦的日子。

  我常不经意的站在某栋楼房下面,看着家家亮起的灯火,鼓励自己,继续努力,总有一天自己会亲自开盏完全属于自己的灯,一定有扇门等着我拿钥匙,一扇窗等着我打开的,这种女人的惯性思维,竟然在漂泊的生活中,不知不觉的灌输给我,只是我从来不说,弥尔好像提过几次,可能是怕有伤我男人的自尊,言词上也是一带而过。

  我是应该感谢弥尔的,她真的适合做妻子,男人遇上这样的女人,应该是福气,可命运就是这样,总站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任我们胡作非为,它就像一面嘲笑的镜子一样,讽刺着自己的安排。

  是的,很多时候我们总觉得可以把握自己,可有谁真正做到过呢,理智的时候总想更理智些,可是理智与不理智天知道会出现在什么时候,碰到的是什么样的问题,想起关于理智的事,脑子一下子就像充气球一样的膨胀,鸟混鸟混的。

  总之,我还是和莫莫相遇了,在老陈为了打发悠闲工作而开的酒吧里,老陈的日子真叫做过瘾,想想自己,良心渐渐泯灭,全身像小机器一样,无论疲惫与不疲惫,那里需要那里转,真没人样。

  听起来倒是冠冕堂皇的,名牌大学,人在京城,月薪待遇都还不错,女朋友挺漂亮,且不用自己操太多心,反而替自己清理生活中,心理上的垃圾,究竟那里出了问题呢,活得一副老人相,感觉自己像掉进了一只深坛子,在坛底转无数个圈,却怎么也出不去,就这样疯长吧,反正都三十了。

  初进老陈的酒吧,我真有点发晕,那类气氛何止是老陈一个人的理想,大学时我们都充斥着这样的幻想,完全属于自由的,纯净的,唤醒的,也是活力的。可为了生活,奔波中的心灵就像催眠了,突然被风吹开了一样,被那抒怀的音乐,原始而简单的装修。

  事实上我也好像一直追逐这样的生活,可自己所做的却与之大相径庭,我不知道源何有这样的矛盾,真实的我就是这样。假如真的把我放入老陈这样的生活环境中,我也不一定耐得住,哎,人一碰触到诸如此类的问题,就那么的思绪如麻,感叹万千。

  酒吧的墙壁上挂着我上大学时画的画,那样的画我不知道画有多少,现在被老陈用着装饰,反而显得厚重了,以前单纯而幼稚的想法,经过时间的考验,仅剩下珍惜这点价值了了。是的,谁的过去不是用来怀念的呢,青春的挥霍不过是对少年时期的一种拜祭,何必要后悔呢。

  可我还是被这样的情形感动着,吉它弦上流淌着安静的音乐,仿佛又回到了学生公寓,回到了校园的草地上,回到了集体浴池,回到了常常偷看女生的那扇窗子,回到了三点一线的路途上,这一切都在我脑海里荡漾着,轻快而悠扬。

  老陈是我上铺的兄弟,他的身体略胖,显得有些笨重,每当他上床时,钢丝床都会发出不和谐的声音,我们这些哥们的脑筋总情不自禁的和女人联想在一起,那种青春期的骚动,时常惊扰着我们,没事时真的会偷着乐。

  我和老陈大学里都没交女朋友,他一直惦念着他那没考上大学,还留在家乡小城的中学校花,发誓大学一毕业就为她回到家乡,事实证明,他做到了,表象上的老陈看起来是粗枝大叶,做起事来真的很细腻,特别是感情上的。

  而我和弥尔好像是随着毕业分流自然而然的融入到一起,在那少了人情味的大都市,成了彼此的依靠。有时候想,即使当时的心不是贴在一起的,那我们的影子却是重合的,因为我们需要这样,在这个钢筋混凝土锻造的城市。

  时间又扯远了,还是先回到老陈的酒吧吧,但又不得不和远一点的事联系,生活虽然是现在的,但每个人都会时常的回头,也许一个人的幸福亮点,就是他回忆里爱的份量,热度。因为我对回忆,充满着无限温暖。

  大学时的我不但画了很多的画,当然这些画是一文不值的, 还写了些所谓的诗歌,只是现在看来,那些东西严格意义上对诗歌来说有点牵强,但的确丰富了那段寂寞时光,那是多无聊的日子里,写下的散乱的句子,没想到都被老陈整理起来,现在竟搞了一个手抄本,放在酒吧里装点气氛,让我现在看来,蛮有心情的。

  忘了告诉你们,老陈写得一手好书法,我的那些乱句杂章经过他的手,还真像那么一回事,搞得他的酒吧别具一格,吸引了不少的文学青年。老陈对音乐也有一套,他的酒吧是有歌手的,但基本上老陈的节目和他的歌手势均力敌,他自己也创作歌曲,遇见莫莫的那个晚上,酒吧里就播放着老陈写的歌。

  是哦,吉它、诗歌、画笔勾勒了我们青春,在还不懂颓废就故意颓废的心,想来还真有点可笑,也许只有这样,才证明那时是多么的年轻。可现在,只有老陈还在无声无息的做这样的事,而我们为了生存,那些东西早已遗忘在岁月的角落了,或者,老陈也明白那些东西不可抗拒的被岁月没收了,只是老天给他一个机会可以纪念,而如我之类,连纪念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和老陈坐在靠角的桌子,桌子上铺着暗蓝印花的粗布桌面,搭配上盈盈烛光,是那么的文静。老陈的酒吧不属于摇滚一类的,是属于轻音乐的静吧,也许这就是改变吧,大学里的我们曾疯狂的热爱摇滚,来释放内心无法堆积的热情,可现在,我们都需要安静,真的,安于安静。

  酒吧的装修虽然简单,直觉上还是有点过于秀气,老陈还不至于转变成这个样子,有点出自女人的手笔,我问他是不是老婆参与了意见,他摇摇头,有点诡异的笑,然后告诉我说:“是一帮小孩子的杰作。”

  我好像被他这句话打击了一下,有点缓不过神来,因为此时我正看见,几个十六七岁的孩子,晃晃悠悠的走进来,他们进酒吧的样子像回家一样自然,直接去吧台,和老陈的每一位服务生就像兄弟姐妹般的在那里搂搂抱抱。

  我缓过神的时候,也没多想,因为老陈酒吧的服务生年龄大都如此,他们都是跟着老陈追逐音乐梦的,其实,老陈并不能给他们什么真正的音乐梦,只是大家情趣相投,老陈又有在社会上立足的资本,为人又比较大方,给他们一个宽松的落脚地,使这帮孩子们觉得亲切而已。

  那边的搂搂抱抱还没结束,老陈就起身去给他们打招呼了,看他们很随意的样子,应该彼此很熟悉了。只是我感觉有点怪,老陈怎么跟这伙人打得那么火热,不一会儿,老陈就领着其中的两女一男过来了,其他的都坐在吧台那里,算起来正式上客的时间也到了,可能老陈怕我寂寞,特别安排这三人陪我的吧,我这样猜想着。

  果然不出所料,的确是这样,老陈把我介绍给他们,然后就开始准备晚间节目的事情了,不过我自认为,他没有必要安排这几个小不点陪我,我还不至于无聊到如此地步,面对这几个小东西,我还真有点不屑一顾。

  我自顾自的抽着烟,并没怎么理他们,他们也不怎么理我,其中一对像小情侣一样,不停的在那里咬耳朵,我心里不禁感叹,老陈是怎么教育孩子的,真是的,他们都正值学习阶段,怎么和老陈这样的老江湖跑在了一起,我心里不只是一点纳闷。还听他们亲昵的喊老陈“陈陈”、“陈陈哥”,我有点按捺不住的内心偷笑,以我们的年龄,他们喊叔叔一点也不过分,而老陈比我还要大上两岁,看上去老陈有点乐于其中,我也就见怪不怪了。

  或许老陈在保持他年轻时的某种自然性格吧,不愿散失他曾有的青春,才和这帮看上去有点怪的孩子保持亲密,为自己失落的过去寻觅一条可以找寻的捷径,我只顾这样想着,根本就没当身边还坐着三个在我眼中还是孩子的小孩子。

  老陈的酒吧名为“黄房子”,名子下面有老陈潇洒的笔迹,是凡高的一句话:“房子给我带来了安逸感,从现在起,我感到我正在为未来工作。”我知道他喜欢凡高,说实话,我也喜欢那个红发疯子,喜欢画画的,有几个不仰慕于他,但相对而言,我更喜欢他画里的真诚,及对生命的热忱与爱,为此,我确信灵魂存在,天上有天堂,凡高的一生都用灵魂在画间奔跑,最终到达了上帝指定的地方。

  转而突然发现,还在继续生活的人们,各自及早的把灵魂掩盖,因为他们深切的体会到,这是提高生存状态的手段,我又想到自己,像是早已成为生活大部队的一员,我不敢轻易捂住胸口,是怕渐渐学会陌生了的心脏节奏,甚至怀疑那些胸怀坦荡的人,他们露出的是不是一片早已没有心的胸门。哎,不能想,再想烦恼真的就来了。

  那么多的同学中,也只有老陈还有闲情逸致搞这些东西。也只有我来到这座小城之后,才感觉自己是一个具体的活生生的人,走走路,聊聊天,擦擦鞋子上的灰尘,这些尘土让我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对过去脚不粘地的日子有些憎恨。

  想起在北京的生活,每个人都像那个庞大机器身上的零件,互相配合,互相摩擦,却少有沟通,几乎没有一人随心走路的机会,人是追着时间生活,而时间总是停留在我们两只脚的前面,任由我们接近,却总无法超越,或许这就是人生有限吧。

  这样的日子不是缺乏想象,而是根本没有想象的空间,好像平凡的生活就是,看见绿色的就以为是植物,瞧得到会动的就是动物,而我就是能分辨它们的人。可我不能为这样的日子有所感叹,因为这么多年的追求,不就是为了今天所谓的高文化,高素质的优质生活吗?人不可能了解生活的全部,那样的话,人生永远的索然无味,对自己应该说:“知足吧,先生。”

  其实,没遇到老陈之前,我还是相当知足的,只是和他的再次相遇,突然感觉胸口被切出一刀,呼吸有点薄,像一张纸一样,发不出声音,又不得不随风摆渡,一种没有速度的情绪,冒然泛滥。

  弥尔一再的说,她快成了北大荒的女子成员了,而我还一贯主张,等自己的房子到手再结婚,想想,弥尔是将要迈过三十的槛了,这对一个女人来说,要结婚了,可每每想到结婚这个词,房子这个简单的词汇,就像一个脑瘤一样,让我麻木得找不出半根激动的神经,或许,房子这个简单的词汇,构筑的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梦想,它成了阻碍现代人梦想的绊脚石,可我们还得忍着痛,去踢,直到有踢开的一天。

  可我没预料到事事在变,或许那时候的日子平静得如同车轮碾过一样,没一点波动,而我整个人也被碾在下面,看不到生活本质的颜色和状态了。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命运的安排,在我拼命的为房子打拼的过程中,在一步一步接近房子这个简单的词汇时,我认识了莫莫,就是被老陈安排坐在我身边的那个小姑娘,她很安静,不看我也不和我说话,正确的说她应该谁也没看,自顾自得捧着自己的白色玻璃杯,看起来里面盛着温热的开水,有轻柔的白烟从烛光下绕过,她显得更加神情自若。

  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当我真正注意她时,心里有种松弛和止歇的感觉,这个看上去沉静的孩子,在这个环境中,看上去是那么的明亮,整洁,我为我此刻感觉上的美好产生了一些幻像的变易,好像有根不安分的神经在体内东奔西跑,有点想和她开口讲话的冲动,可我不知道怎么开这个头,这样的盲目仿佛让我的年龄少了好多岁,还回到那个见到女生有点不知所措的年代。

  事实毕竟不是这样,我的确是已经三十岁的人了,我的心里已有盘算,熄灭这支烟,就和她讲话。她不是一个让人心动的人,但从她身上流淌出来的气息却是吸引人的,我沉浸在感官上的放纵,仿佛回到了青涩阳光下,那片绿草地上的青春。

  她手里的玻璃水杯已经空了,还被她捧在手心里不停转动。“为什么不再加点水”,我低着头讲出这句话,本来我打算对着她讲的,不知为什么话出口时头却情不自禁的低了下来。只是后来弥尔告诉我说:“在莫莫面前,我十足就是一个初恋的少年。”

  “蠢,这还猜不出来,还不就是互相取暖”,我被她这句话击蒙了一样,半天才回过神来。原本以为她会柔声柔气的回答我的话,最起码也和她的表像一致些,没想到她回答得那么干脆利落,还带着邪气。

  我有点无奈的摇摇头,问她怎么会用一只玻璃杯还互相取暖,与刚刚不同,她沉默了一下,语速也放慢了,这种速度让我感觉到她的刻意。“不就是那么简单的三角关系吗?怎么你那么死脑筋呢,陈陈还好意思说你高才生呢”,随后,她又默叨了一翻,我有点没听清楚,但是后一句,她是故意的,说原来这年头的高才生都是高菜生,蔬菜队的。说完她自己忍不住都笑了起来,那对咬耳朵的小情侣也拍案叫绝,说:“这下老陈的脸可肥了。”

  我有点晕头转向,还没理解完她的话,又被小情侣的话搞得莫名其妙,什么老陈的脸肥了,是什么意思,当时心里真窝火,难道代沟那么严重,我一个大城市来的知识青年,难道理解不了一座小城市不入流的中学生词汇?后来,我才知道,这几个人极具语言天赋,斗嘴我肯定是落于下风的。而那句话正确的说法是我把老陈的脸丢大了,却被他们反过来说好像我给老陈壮了脸一样,我最初的理解也是这样,以为他们在夸我,看他们的样子却又不像,直到老陈给我解释才明白过来。

  老陈看我们说的热闹,正好他的节目也结束了,就过了凑份子,没想到正赶上我被他们围攻之时,还好,总算解了围。老陈先前介绍过他们的名字,只是自己不太留心,正好老陈在,我重新的核对了他们的名字。小情侣的男的叫肖伟,女的叫胡尾尾,而我身边的这个,就是莫莫。

  在这些文字里我写不出她第二个名字,莫莫永远只有一个,是我的妹妹莫莫,因为她和我共用一个姓氏,是我最爱的人莫莫,因为当她真正的从我的生命中滑落,让我知道,和一个人的真正过去,是你和她丧失一个共同的未来,从此,你们就像两根平行线一样,在各自的轨道上前行,或许途中你们会默默注视,却永无交集。

  那天晚上聊得挺晚,看上去含蓄的莫莫让我领略到她伶俐的一面,这个机灵的鬼丫头,第一次见面后让我感慨万千,感觉到时光流逝的速度,却又好像潜伏在每一个你不曾到过的角落,一旦被你发觉,你会感到意外的美好。

  写这段字的时候,我仿佛又看到了酒吧里的烛光,轻轻摇曳的感觉好像梦境一样,好像莫莫又来到我的身边,静静的捧着白色的玻璃杯子,我的双眼又开始湿润,莫莫眼中的天空和海洋一一将我包围。

  此刻我又掩不住内心的激动,她又回到我心里的那个位置,这个位置在她走了以后,成了最温暖的一块地方,也许将来会被岁月模糊掉,或许在某个时间被掩盖,可那块她停留过的地方,总会微微的发着柔软的痛,而在这个瞬间,我又触摸到了这份感觉,渐渐的被这种感觉吞噬。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清楚,世事变化万千,而我们做为一个单独的个体,是多么的渺小,更别提关于我们的那些陈年旧事了。对于我们爱的人的记忆,总是越来越微弱的,甚至最后都能平息,只是就是不能突然想起

  莫莫对我来说,怎么着也忘不了,可当我写这些关于她的文字时,自己感觉就像补补丁,记忆像是被刀切过一样,不连贯。不知道为什么,在她离开并不算长的日子里,我发现关于她的一切,已经越来越多的消失不见了,很明显我知道这些存在,可实在是难觅踪迹,转而我又后悔,应该在更清晰的时间,早早的写下来,以便让莫莫在这些字里行间丰满起来,这是我对她最后的纪念,而我能做到的,也仅有这些。

  我始终相信,人和人之间,相处久了就有感情。我对莫莫的无微不至,真正像大哥一样的那么照顾她,这些生活中很平淡的小事,组建了牢固的情感。对莫莫的每一份付出,都让我感觉胸怀坦荡,即使我和弥尔在一起时也这样认为。

  那个时候弥尔总说:“什么哥哥对妹妹的情感,你别他妈的总用这么朴素的词汇形容你那高雅的爱情,做给傻瓜看,更愚蠢,一个男人对一个和他毫无血缘的异性的无畏无求,那就是爱,还分什么小女生和老女人哦。”当这句话再度在我耳边响起时,我已经完全了解,这就是爱,是永不磨灭的梦。

  可能装混蛋是处于某个时期男人的习性,在弥尔面前,我从不掩饰对莫莫的关心,因为那时候我始终坚持,莫莫不是我真实的生活,弥尔像是我生存的必需品一样,我找不出理由因为莫莫而离开她。所以,在弥尔面前,我对她表示的强烈需要总能一次一次软化她离开我的决心,或许,根本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弥尔更强烈的爱着我。

  可是,做过梦的人都会了解梦的美好,而我,常常用光明正大的幌子,对莫莫的关爱毫无保留,现在想想,我是如此的伤害了弥尔,又如此的失去了莫莫。

  我不是一个爱做梦的人,我讨厌那些不真实的虚无,可我进入三十岁以后,我做了无数的梦,这些在青春期都不曾有的狂热,席卷了我三十岁的天空。

  和莫莫相识后的那个晚上,一个人躺在旅馆的床上,内心被一种舒畅的感觉泼动着,有一重稀薄而透明的温情暗涌,这是自从工作以后,从来没有情怀激荡。小城深夜的天空显得很纯粹,像一块永远合不上的幕布一样,等待剧目的上演。

  也就是那个晚上,她那安静的气质流露出的那股子纯净的邪,及她讲话的方式,让我对她有点刮目相看,一直是我心里的与众不同。她告诉我说,每次到老陈的酒吧,只要白开水,而那支白色的玻璃杯,也是陈陈哥给她专用的,每次她用过之后,小晴都会单独的收起来。她喜欢那特别干净的感觉,当纯纯的水盛进那白色的玻璃杯,莫莫说不上那种感觉,她说那就像一个白色童话一样,除了干净的白,没有什么,看上去那么美。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属于花季少女的寂寞,还是莫莫想象中的孤独,但是我能清楚的明白,她内心一定有五十度的忧伤,只是那个时候,我不了解。她给我解释了她那个水杯的三角关系,当温热的水装进水杯,不但解渴,还可以暖手,因为水正用一个适当的方式,通过透明的玻璃,用一个暖和的温度传递到她的手心,当水被她完全喝完时,杯子正渐渐的失去温度,而她暖和起来的手,用另一种方式温暖这只原本冰冷的玻璃杯,所以,当她离开之时,从她手心接过杯子的小晴总说,莫莫的杯子真暖和。而这个时候,莫莫总是说:“小晴宝贝,我喜欢死你了。”

  这话假如是弥尔和她的女同事说的,我们一定会怀疑她们的同志关系,随着文化程度的升高,我们也好像越来越不相信真实的东西,甚至后来会觉得,爱上一个人的感觉都很假,所有的东西仿佛都在好像之中。

  所以社会发展越神速,人也变成了神人一样,猜疑和预测成了自然而然的东西,不但丧失了人的天性,同样失去了心灵空间,我们会越来越无法遏制忙碌,我们也会迷失在那样的生活。

  其实这本没什么故事,只是因为我想念她的心情,人也许能承受整个生命,却难以承受生命的沉淀。那些过去的日子,就像美好的梦一样短暂,又似梦一样的渺茫,我已习惯了这样的回味,有关她的一切。也许我还能在这样的回味中,感受生活的温情,因认识莫莫而认识的一些人和事,仿佛展现了我和莫莫生命中全部的真实影像。

  为此,在莫莫真正离开以后,我常常感谢那些留下来的人,譬如小晴,还有她的男朋友小宇,还有当晚的那对小情侣,叫做肖伟和胡尾尾的。他们的存在让我相信,莫莫还在某个地方看着我,她在偷笑,此时我的眼睛又热了起来,耳边好像听到她在喊:“伟尾尾。”听着就像“喂喂喂”,这是她喊那对小情侣的特有方式,而对于小晴的称呼,她一直都是“小晴宝贝”。哎,多么美好的日子,说没就没了,费尽心机也寻不回来了。

  这声叹气好像延续了许多年,每当这时世界就好像在缩小,只剩下我和这口叹气声了,除此之外,满目在野,却不得一处青青。

  人可能永远界于从前和未来之间,生活也可能只属于这一部分,在这部分中我们时常轮回,似乎是有前世今生,其实还在原地,挣扎是一个生命的本色,因为这中间有爱,有恨,有冲动与疲惫,有喜有悲,直至一切的一切归于结束。

  人对有过的行为永远难以理解,就像我对那几个不务正业的孩子,他们本该在学校好好念书,和老陈这类人混成一陀原本是我不能想象的,可后来我也成了他们的朋友,更成了莫莫的哥哥。

  现在我能清晰的讲出来,他们都是早恋,小晴和小宇自不必说,他们两个是从另一个城市来到这个小城的,一起离开家,一起闯荡,背负着年少轻狂,青春期的叛逆和早熟自然而然的释放出来,也难怪他们对老陈有点感恩涕零的,对老陈佩服得不得了。

  他们俩都在老陈的酒吧做事,小宇做歌手,小晴就负责吧台工作,毕竟再怎么流浪的孩子也需要一个落脚地,何况还能和莫莫他们这帮同龄人谈天论地,且常能看到莫莫和胡尾尾在客串小晴的吧台角色。但如果肖伟和胡尾尾还是本质的少年情怀,小晴和小宇已经是实质性的小夫妻了。

  不过,对于肖伟和胡尾尾按理也是要提出严重的教育批评的,他们的家庭条件在当地应算优越的,初中是重点,高中也是,都是平常人家的孩子挤破头还挤不进去的,而他们以不怎么地的成绩轻松的跨进校门。哎,不知道我为什么提这些,这本不是任何人的悲哀,还是想起了我的少年时代,也许又打起了愤世嫉俗的念头,在那个不知轻重的年龄,个个都是愤青,图的就是一个痛快感。

  那时候我和老陈还开玩笑,说他们如果是我们的孩子怎么办,没等我话音落,老陈就吐口烟圈说:“打死都不让早恋。”

  当我认识肖伟和胡尾尾时,他们已经相爱近五年了。说起来也可笑,他们那时懂什么相爱呀,顶多是学学电视里的,看看小说里的,再者就是在一起玩得开心罢了,就是独生子女有个伴的样子。

  现在我却改变了一些看法,具体那些我依旧不明白,但这两对青梅竹马的感情还在继续,用他们自己的话说,他们的存活率相当的高,让我不必替他们担心。

  可我真的有过这样那样的担心,因为莫莫的离开,我为他们这样担心着,假如有一天他们分手,那不只是他们的感情世界,他们的人生都会出现一个无法填补的大窟窿,这是今生今世都无法再次填补与取代的。

  因为小晴和小宇还在一起,详细的多少年我不知道,但听肖伟说他和尾尾从初中二年级就开始了,我认识他们时正上高三,到现在有些年头了,人生有几个这样的年头,谁有能力去还,这样的问题不能去想,想下去会身心疲惫,心力交瘁,而我更会找到我的心头痛。

  其实,正因为我和老陈对他们的关系并不重要,我们并不过多的干预他们,这是成人们最龌鹾的心理,用莫莫的话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她说过:“阳光是一种感觉,因为它永远不能直射到人心里,所以,每个人的心里都是一个阴影部分。”可能莫莫是比那两对更早熟些,可她那时却没有早恋。

  我问了她,天天做“喂喂喂”的小灯泡好意思吗,她反而问我:“你不觉得有我在会更光明吗?”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几家住的地方相距不远,因为莫莫一向在大人们眼中是几个孩子中学习最好的,相对文静,因为相信了她,才给肖伟和尾尾创作了更多空间,他们一直念的是同一所学校,噢,对了,莫莫好像说过,幼儿园也是一起上的。

  我曾想让莫莫劝劝他们,别那么早恋爱,不好,可莫莫的话让我无言以对。她眼睛睁得不能再睁了,看着我说:“你想哪儿了,一起玩多开心啊,又没惹事生非,就像几棵树排在一起长,一起胖一起瘦,一起迎风长,多爽的日子哦。”看着莫莫说完后故做特舒心的表情,我真的不愿再说什么。每个人都在成长,与其让他们选择一种方式,不如放开手,顺其自然的长吧,总会长大。

  在我忙里偷闲呆在那个小城的几个日子,渐渐喜欢上这帮坚持的家伙,他们不是所谓的乖孩子,但绝不是没有一点原则的。老陈欣赏他们,他们都是学画画的,在上高三,高三就像高山一样,孩子们都在吃力的爬,而他们尽想多点自由的天空,利用学画的借口不去上晚自习,有时候干脆画室也不去,就去老陈那里,帮助装点酒吧的氛围,有时还创作歌词。他们之所以如此放肆,与他们并没太大的后顾之忧有一定的关系,我想。

  虽然我感受不到他们的努力,但是我真的相信,他们没什么后顾之忧,上大学是太多寒门学子唯一的出路,可并不是他们的。也不仅仅因为此,从他们的谈话中,我知道,他们脑子里并不是一片空白,也许是我们所不能理解的色彩,就像英国画家威廉.透纳,仅仅用色彩就能够创作的高手,也许这样比没什么相象可言,只是我确信,每个人的头脑里都有一对飞翔的翅膀,他们可以做不到,但是想到过,试过。

  总之,我在三十岁那年的春天认识了莫莫,认识肖伟他们这帮人,那时莫莫还没过十七岁的生日,因为从这以后,我都有生日的礼物送给她,她的十八岁,十九岁,二十岁一直到我心里的老痛,都记得,没忘记。

  但还没到十七岁时的莫莫并不能给我引起什么真正波澜,她就像投进湖心里的一粒小石子,在我的眼皮下颤动了一下,随后就风平浪静了。既使她后来选择离开,我也祝福她,离开一个人,就去祝福吧,当一个你爱的人离开你,一定要去祝福她,这是我的经验,也是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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