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信[已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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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先生说,“创作虽说抒写自己的心,但总愿意有人看……但有时只要有一人看便满足:好友,爱人”(《小杂感》)。书信可以说就是只写给一个人看的一种特殊的创作。热爱写信的岁月常是人生中一段相对宁静、散漫、寂寞而又温馨的时光------喜欢倾述也喜欢倾听。我们今天谈到写信,普遍带有一种怀旧的惆怅,大约正是因为这勾起了我们对人生一段特别的时光的追怀吧------想起旧时的朋友、一段难忘的情感历程……更多的,却是如依稀梦影般不可追摹的那时的心境,毕竟,怀念写信的人,大多和我一般,已很少再写信。

   和很多朋友一样,我的热爱写信也发生于大学时代。首次背境离乡,生活一下被拦腰截断,能续起岁月给虚无的青春以慰藉的,只有写信。尤其我们军校生,生活严谨而单调,散漫的情怀无所寄托,写信和收信几乎是最开心的事。下课列队到了宿舍楼就炸了窝,被准军官们首先包围的必是走廊头值班员的桌子。有自己的信固然足以一扫一天的辛苦和烦恼,如果手急眼快能把室友的信捏在手里,要敲诈一顿小吃什么的通常也不会落空。周末的晚上,八个人的宿舍常常是安安静静的,耳朵上大都挂着随身听,各自沉浸在写信或读信的世界里,间或有人咧嘴傻笑或手舞足蹈一下,是不必惊异的。笔落纸上的“沙沙”声和日光灯的“吱吱”声合奏成书信时代缈远宁静的的背境音乐。

   中学时代的同学、朋友大多已经散落到全国各地,刚入学时四面八方的信象雪片一样满天飞。我就有一天收到十几封信的记录,也一口气写过七八封信,直到手指发硬捏不住钢笔。那时的日记赫然记着,“X月X日,接成都来信”、“X月X日,接西安来信”……仿佛一个人就足以代表一座遥远的城市。和不同的朋友通信是有着不同的乐趣的。清人邹弢《三借庐笔谈》里说:“对渊博友,如读畏书;对风雅友,如读名人诗;对谨饬友,如读圣贤经传;对滑稽友,如读传奇小说。”我的朋友大多是如我般的凡俗人,谈不上渊博风雅之类,但他们各各不同的性情挥洒在信里,对我也是有趣且有益的享受。事实上,一些相处了多年的朋友是在开始通信后才渐渐了解了他们性情中的另一面的。如你会发现中学时一个咋咋呼呼的“铁哥们儿”原来写着一手很漂亮的钢笔字,情感也很丰富细腻;一个沉默腼腆的女生信里却可能是文采华丽,热情扬溢,会诌能侃的。当然,也有一些朋友是胡适提倡的“怎么说就怎么写”派,信里是他们惯有的声腔口吻,使你有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亲切。我的阅信经验或者不足为据,看看女生又是怎么说的吧------“并不亲密的女同学会写充满亲密词语的信,老实巴交的男孩子们表示爱慕的信一般都热烈而莽撞,平时殷勤的男孩子,信上却木讷了”(池莉《灯下看信》)。

   比起日常的言行,也许写信更能从容细致地展示一个人内在的性情。但写信最大的妙处还在于他的作者和读者永远是一对一。只要想想那一大片文字是只为你一个人而写,在营营扰扰的人世间,这些话只说给你听,就会有一种特别的熨贴和温馨。而我们在写信时也总是有一个忠实的读者如此具体生动地浮现在脑海中,我们几乎已可预见到读信人读到某句时会展颜一笑,读到某句时会怦然心动,于是写到那里时,自己不由先笑了,自己的心已先动了。 而且,书信实在可以说是最自然随意的文体。信的开头可能在报怨今天的天气,结尾却可能录着一首八杆子打不着的外国人的抒情小诗。中间许多个话题的转换只是随着写信人的心绪在自然流动,无须固定的主题,无须起承转合章法结构。

   经过漫天发信的“发热期”后,通信的朋友会逐渐固定下来,虽然是不多的几个,于写信的感觉却能更得真味,我们已经是资深的写信人。一般而言,男生的信长短不定,高兴时洋洋洒洒好多页,结尾还意犹未尽的来个“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有时却又简短得象电报:“哥们,要断炊了!速想办法寄XX元过来救命!!!”女生的信却按她们的个人风格相对稳定的保持在一定的长度,她们通常不写很长的信,但会聪明地把信叠成一只“千纸鹤”,或是在信里夹带一朵梅花、一粒红豆什么的,轻而易举地让你感动。

   如果一个女生突然一反常态寄一封超长或超短的信来,几乎可以肯定有复杂的情感问题要牵连你了。长信可以长到让你读得耳热心跳,几于窒息。但更厉害的还是短信。往往只有几个字,却让你魂飞魄散,也许从此就堕落成一个半痴半呆、多愁善感的维特型少年。有时只是要你回答一个只有“是”或“否”两种选择答案的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却充满陷井。你要是有勇气回答“是”,好吧,兄弟,你艰苦卓绝的“长征”开始了,我们不送。你要是硬着心肠回答“否”,你可能从此就失去了一位好朋友加红颜知己并严重地伤了她的心,你先在负疚的“心灵牢笼”里蹲个一年半载再说吧。回复这种“超极短信”,再有文才的男生也往往是殚思竭虑,累掉几斤肉,写了十张八张信纸尚不知所云。

   男生写给女生表达爱慕的信则要容易对付得多。男生通常自以为是强者,爱面子,装深沉,要风度,不会象女生那样的突然袭击, 就“兵临城下”。男生还有一个很大的毛病是写给女生的信喜欢卖弄文才,旁征博引,堆砌词藻,说一堆废话结果主题出不来。女生对付这样的信,天生就掌握了“避实就虚”、“顾左右而言他”、“草蛇灰线”等高级写作技巧。就算是女生拒绝了你,她也有足够的智慧让你自觉自愿继续给她写信,直到她厌烦了为止。而且女生能很好地始终坚守在“弱者”的有利阵地。明明是她伤了你的心,使你失魂落魄、肝肠寸断,她稍有个伤风感冒、感花伤月的,写封短信来略为幽幽一叹,你就会忘了伤疤,十万火急地熬夜写出万言长书去安慰她。

   和很多自负聪明的男生一样,我也在我的书信时代不慎落入了情网,开始了我长达五年的“信恋”。梁实秋《雅舍小品》说:“情人们只有在不能喁喁私语时才要写信。情书是一贴紧急救济。”把一种救急手段当作一种主要的形式来开展爱情,也许从一开始就犯了原则性错误。恋爱的介入使如我般的书信爱好者们最终走入了“魔道”。字字句句的酸甜苦辣、患得患失,已实难道出,个中人自有体会吧。大学毕业后,一帮朋友已很少写信,但因为爱情的缘故,我的写信的历史还持续了一年多。信越写越乱,越写越沉重,彼此都是一身的疲累,终于万般思绪已无从落纸,书信的时代也便伴随着初恋而结束。

   书信时代的“遗物”是一大包厚厚薄薄的信,有一半是一个人的,有一半是朋友们的,要去重新阅读它们暂时是没有什么勇气的,但也没舍得扔,走哪里便还是带着,和学生时代许多含意模糊的小物件一起,安置在一只僻静的木箱里。直到两年前最近一次调动工作,因为催得太急,走时许多东西都无力携带,那只箱子也暂存在原单位的库房里。一年后一个过去的同事打电话来,说我那只木箱在库房里生满了白蚁,不得已,他们只好替我烧了。当时一怔,有几分惆怅,可想一想,烧了也就烧了吧,还能怎么着?

   常见有怀念写信的朋友抱怨电话等现代通讯手段的肆虐排挤了传统的书信,这多少有些迁怒,其实主要还在我们自己已再难找到伏案微醺那样投入的心境。说句伤感些的话,我们没有权利也没有理由奢望一个人,哪怕是一个人,始终是自己平凡心灵的忠实读者。生活那样纷繁芜杂,大家都有很多事要忙,朋友们也不容易。

   周作人说,“日记与尺牍是特别有趣味的东西,因为比别的文章更鲜明的表出作者的个性”(《雨天的书》)。我也很偏爱阅读这一类文字,但能到手的不过是寥寥几个名家的书信集或散落在文丛中的零星信函。虽然有些文笔很美也着实有趣味,却始终有一种隔膜。说到底,作者的信是只写给另外特定的人看的,我们不过是偶然蒙混进来的阅读者,永远找不到读自己的信的感动。

   我相信,我写过的最好的文字应是在发出去的书信里,因为那是我情感最投入的写作,当然,那些字句如今也许已经化为灰烬。奇怪的是,现在来想那些曾让自己写得如痴如醉的句子,竟是一片混沌,一句也回忆不起来了。倒是别人写给我的信中的咫言片语却有时清楚地浮出记忆------“说什么失去得到,你永是你,我永是我,即便将来再让我伤心一场,我也相信我们永是朋友。只要你愿意,我就能漂洋过海来看你。”------也许正是这些美丽虚无的句子,让我们至今不悔,还在为逝去的书信时代唱着朦胧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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