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短篇]春蚕到死丝方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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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翅鸟为什么要飞呢∕为什么∕头朝着大地∕躺着许多束朴素的光线……单翅鸟为什么要飞呢∕我为什么∕喝下自己的影子∕揪着头发作为翅膀∕离开……肥胖的花朵∕喷出水∕我眯着眼睛离开∕居住了很久的心和世界∕你们都不醒来∕我为什么∕为什么要飞呢”

  今草一面嗤笑着,一面听阿翼面容忧郁的读完《单翅鸟》。

  “你那嘴就差没歪过去了。你就这么喜欢揶揄我啊!”阿翼怪罪道。眼皮抬了抬,瞄瞄今草。

  “不是。”今草走过去,摸摸阿翼的头,却被阿翼一手挡了回来。

  “我已经是大人了!别再像对小孩那样对我!”说罢,自觉语气重了。垂下头躲避今草的目光,来回摆弄手中的诗集,怀揣心事。

  今草心惊。

  半晌。

  “你是不了解海子的。海子长的很丑。”今草突然开口,双手托起阿翼的脸,“你看,你这么漂亮。”

  阿翼固执地撇过脸,轻声问:“那么,我也不能了解你么?”

  窗外的广玉兰长的郁郁葱葱,翠绿的叶丛间盛放着白色璞玉似的大花。东风拂过,把阵阵清香送进屋子。阿翼簇着眉头,全然闻不到这沁人心脾的淡香。

  今草叹了口气,没有回答。

  阿翼迎上今草将要垂落的目光,猛的抱紧今草,在她的肩膀上留下一个深而鲜红的齿印。

  “那天走后,他再没回来过。”从回忆中醒来的今草,抿了口茶,淡淡道出一句。今草的心里有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只住着她和阿翼两个人。

  我搜索枯肠的寻求一些记忆的片段。只能得到些片段,关于她的,我曾一再提醒自己不要深想,不要再让自己难受。时间过去好些年,现在这种伤痛得以沉淀下来,聚集起来,变得微妙和另人感慨。我终于可以解脱自己,可以再谈一谈她。我仍记得海子是今草最喜欢的诗人。我该用怎么样的词汇来形容今草这个人呢。小心翼翼的?倔强的?孤傲的?形容词吞吐于口中,总觉表达欠妥,辞不达意。心里想的明白,可是说不明白。就像一洼突然被搅浑的水般。总是缺少一个词汇来把她形容好。

  “明天来我家吃午饭吧?”我并不想听她提他。听她提他,这算什么?于是换了话题。

  “好啊。反正我也没事。”

  计划赶不上变化。

  从上午十点忙活到晚上七点,离开医院浓重的消毒水味道,抿支烟,拨了今草的号码,无人接听。再拨一次,已关机。

  “妈的!”

  把烟弹开。打车向今草家去。半路上,想想又叫司机调头。回家冲了个澡,换身衣服,闻着身上清新的味道满意的出了门。

  站在今草家门徘徊,思量怎么说话,耳朵干脆凑在门上偷听了会,屋里有电视机和人踱步的声音。(今草一个人住)

  “咚咚咚”敲了门。

  好一会过去,也没人来给我开门。踱步的声音也消失了。

  “咚咚咚”接二连三,重重敲了几下。还是没人应答。

  “今草,你开门!我知道你在!”也不管这是居民楼,我大声嚷嚷起来。我向来是很要脸的人,那会对着今草却天天跟着魔似的,把形象问题尊严问题抛之脑后。她终于来给我开门,好大力气一下就把我拽进屋里。

  “吵什么!”眼睛像放针似的瞪着我。

  “这不就是你要的效果。”我心理想着,到嘴边却变了味:“干吗不接我电话!”我心知肚明有些话,我不能对她说,我是追她的,要是跟她一横,她一来劲儿,我还有的玩嘛我。

  “手机关了不知道。”今草答的简洁干脆。

  “跟我还来这套!”

  “是谁昨天说的好好的中午却放我鸽子!信息发你不回,电话打你不接。”今草娇嗔道。

  “我有急事耽搁了。我一空下来就打电话给你,你却不接。”我拉着她的手讨好。

  “哦,中午12点的事要忙到晚上9点再来解释,平时也没见你这么忙过啊!”今草说着,去厨房拿水壶倒了杯水自己喝下。这个动作表示她气已消了大半。

  “老总临时给了个任务,下令今天晚上10点之前不完成,我们全部得滚蛋!你也知道我,一工作起来,就什么都忘了。上午公司去的匆忙,手机搁家里忘带了。这不,回家一看到你信息,就立刻给你蹦过来了。”

  “哼。”

  我想我就是个受虐狂。这种表情特吸引我,她每次说“哼”的时候,嘴角微扬,似笑非笑,不生动的,漠然的神情。而这种表情也意味着她已经选择相信我的话。

  今草长的不漂亮,习惯素颜,衣着只有黑白灰绿式样大多简单。但是我就是被她身上的某些特质所吸引且分外着迷。至于那是什么特质。直到多年后,在朋友家听到一首歌我才恍然明白。“我见过一场海啸,没见过你的微笑。我捕捉过一只飞鸟,没摸过你的羽毛”歌词如是。那正是直戳我灵魂的最孤寂的一片地方。

  “走。出去吃饭。给我个谢罪的机会。”我搂着今草往外走。

  对女人解释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尤其是对你单恋着的女人。今草从未说过喜欢我,从头到尾都是我一相情愿在追她,至于她是怎么想我的,我也不知道了。况且她对我本来就心怀芥蒂,我越解释只会越加深这种芥蒂。就算是最平常的欲言又止,她也会理解成无耻的欲擒故纵。

  我的前女友张艾割腕自杀,幸好没有割到动脉,被救了回来。我赶去的时候,她面容苍白的躺在白色的病床上,原本漂亮纤细的手上被戳了密密的针孔。她侧着头和身体,不愿见我。我不屈不饶的站在她身边,希望她愿意看我一眼。

  良久。她用了很大的力气一字一顿的吐出一句“你走!我不想再看到你!”我不管不顾上前从背后抱住她。她起初挣扎了一下,然后转过上身趴在我肩上“呜呜”哭了起来。一个执着又善良的女孩,伤害她是我于心不忍的。我不再爱她,却也不能丢弃她不闻不问。人贱嘛,都是自找的!

  我不知道人死后的那个世界是怎么样的。惨白的,灰色的,透明的,鲜红的,雾蒙蒙的?也不知道张艾为什么非要自寻短见。好聚好散不是很好,为什么要弄得两败俱伤。就算我现在告诉张艾我曾真心的爱过她,她会相信吗?她一定会反问我“既然爱为何要离开?为何当初给了承诺现在却让我一人承受这痛苦”或者问“为何爱不能长久?为什么移情别恋”之类。我没法回答她。就算她只要一个答案。但我跟她终是往事了。她趴在我肩头哭的时候把我的肉捏得生痛,指甲陷了进去。我抱紧她不说话,她还爱我,我感觉得到。但是,她终将忘记我然后嫁给别人。

  我很少觉得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但我的确错了。两年后她再次割腕自杀,死在了酒店的浴缸里。没人能救得了她,因为她已经下定决心。总有一些人在你不知不觉的度日中,就消失了生命,就像陨落的流星。她冷冷清清的葬礼与她生前的热闹截然相反,她生前总有一堆朋友簇在她身边,她也乐意扮演那个大姐大的角色。

  张艾出院后到死去的那两年里,始终不曾再联络过我。同处一个城市,我们却也没有过擦身而过的好运。她死的消息是她的一个好友告诉我的,还有一本笔记本,是她留给我的。白皮的笔记本,厚约两厘米,里面夹着几张枫叶标本。字很娟秀,记满了整整一本。写的是我跟她相识相恋的故事,没有离别,没有结局。一幕一幕像黑白无声电影在回放,所有的细节以及一些我不记得的事,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张艾是我高中及大学同学,也是我的初恋。 “我的记忆仿佛消失了一块,最痛的那块。”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她写着这样的话。

  我和张艾的家都是一个市的。上高中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这个总是唧唧喳喳的女生,她跟我一个班。她有一群被她称为姐们的朋友,一群都是会闹腾的大嗓门,性格都大大咧咧的很直爽。张艾对熟的人是没话说,但对不熟的以及关系一般的就十分冷淡,我就处于十分冷淡的那类。虽然高中同学三年,但讲过的话也不多于五句。她也不是我喜欢的那类女生,穿着过于中性,声音不够柔,咪咪不够大,神情不够傲。

  大学意外的发现竟然跟她考到本市同一个学校还一个系。我一舍友说军训时对张艾一见钟情,全宿舍成员决定帮他完成任务,搞定我们宿舍的第一位单身汉。结果那舍友没跟张艾走一起,我却跟她走一起了。为此,那厮跟我打了一架,挂彩之后大半年都不理我。后来那厮终于豁然开朗说感情的事没办法,兄弟还照样是兄弟。

  我是怎么喜欢上张艾的呢,应该是因为她的可爱吧。跟她熟了能发现她真的很可爱,并不是那种闪个大眼睛画得跟洋娃娃似的妆做作的可爱。而是看到她可爱的表情就觉得疼惜想去拥抱的那种。但到底是因为可爱而喜欢,还是因为喜欢而觉得可爱,我也说不清了。

  大学四年,我们一直在一起。也有别的男生追过她,不过她搭都不搭理人家。这让我挺有自豪感的。当然也有女生喜欢我,还有两三个长的蛮漂亮的,那时我人比较纯,属于有色心没色胆那种,比较一下感觉还是张艾比较好,这小色心也就不了了之了。

  跟张艾在一起,就如许多人的初恋一样,经历过很多第一次和很多感动。张艾的嘴唇很薄很软,吻起来很柔,像羽毛。我吻她的时候她身体会微微颤栗,她喜欢我抱紧她,她说要很紧很紧的那种拥抱。

  大二有次,她莫名其妙生气了,不愿搭理我,还在朋友面前故意不理我。我干脆也不理她,看她跟我耗多久。三天后,我对她投白旗,问她干吗不理我。

  她跟朋友在食堂吃饭,看到我,眼睛左瞄瞄再右瞄瞄,低下头,手上的筷子搅和着饭,挑上来又放下去,并不打算吃掉。我知道她有心事。

  一把拽她往外走,她也不反抗,任我拖着。半年前我们在校外租了间房,我骑个自行车载她到住处。

  “你有什么事,就直说吧。”

  张艾表情很是不屑,瞥了我一眼。沉默了两分钟。她勉强开口道:“没什么。”

  她不肯说。她不肯说,但是她明明在生我的闷气。

  我把她拉进怀里抱住,吻她。她挣扎了一下,就没有反抗。每次跟张艾接吻的时间都很长,两分钟算是短的,最长一次可能有四十来分钟。倘若在住处没事的时候,我们会就这么抱着,断断续续的接吻,然后上床。

  我悄悄去了一趟市区,给她买了个纯银戒指。她为此兴奋了好多天,与我和好如初。她一向不喜欢戴东西,耳环,项链什么的一样都不喜欢。可是却把这戒指视做宝贝,每天都戴着。我们偶尔也会小吵,我觉着闹是下面子的事情,而张艾本质是个很隐忍的女孩子,所以我俩也实在吵不出个什么,最多是冷战几天。有次她假意跟我分手,我真急了,拖着她在行人两三的大马路上就亲。我一亲她她就软了,轻轻推开我,怪道“有人呢!”“那你还跟我分?”她转而笑脸不再生气。

  交往到第三年的时候,我们由最初的激情期转为后来的平淡期。我就在那时觉着她有很多缺点,比如自我自以为是自私什么的,那种情绪大概由来已久,平时都藏着掖着,最后时刻一并爆发。她怎么就不再讨我喜欢了,现在却连个例子都举不出来,记得分手那时还激情滂湃地教育她,跟领导训话似的。她觉得我对她要求很多。我便顺水推舟说这正代表自己对她还是和对别人不一样。

  “我们怎么了?不像从前了。”张艾依偎在我怀里抬着小脸问。

  “怎么不像了?”

  “你不够喜欢我了。抱我没那么紧了。”

  “平平淡淡才是稳定。我们现在到了稳定期,能走得更长久。”我说着,将她拥的更紧。感情总有懈怠的时候,当激情退却,如何维护,我们都不知道。但我真心实意的哄着她,一起那么久,就连跟她拥抱都变成了习惯那般的事情。

  我跟张艾实习的公司相距甚远,一个城东,一个城西,坐车需一个多小时。

  今草所在的公司与我所在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初次跟今草打照面,我就呆了,她的气质与我想象中的人完全一模一样,我想这就是卡尔·荣格所说的女性原始意象。这就是我的一见钟情。一切来的太快。

  今草是个十分小心翼翼的人,总觉得她很需要被保护的那样。小心翼翼的说话,小心翼翼的与人相处,对谁都微笑相视但不与深交。在工作上很有才华。朋友不多。清高孤傲。

  只要今草的一个电话,无论我在做什么,都会蹦去今草身边。我没有办法控制,脑子里时刻都想今草,甚至是跟张艾呆在一起的时候。我不明白我怎么会这么快就疯狂地爱上了别人,但就是这样突然一头陷入。

  我瞒着张艾,内心挣扎。张艾早就觉察到我的异样。临近毕业,张艾问我是否还爱她,我没有回答。她提出分手。我答应了她。她从手上慢慢拉下戒指,还给我。我希望她留着。她却说不想那般痛苦,既然我都喜欢别人了,留着这戒指看着只会心酸。

  回学校写论文时,张艾已经十分消瘦,话也非常少。走在路上我看到她会突然掉眼泪。张艾本来就瘦而娇小的样子,这下子走在路上更像弱柳般摇摇欲坠。我那会怀疑她故意在我面前做出这种弃妇的样子,叫人可怜。毕业聚会那天,她喝得不多,但吐了个七浑八素。躺在地上说着胡话,我和另一个女生把她扶进旅馆的时候,她忽然甩了我一巴掌,火辣辣的生疼。我抱她倒在床上,她没什么气力,但还是奋力推脱开我的手,然后呼呼大睡。后来我有问她是否还记得喝醉后打了我一巴掌的事,她不相信的睁大眼睛看着我问:“我打你了?”见我不回答,她低下头抿紧嘴巴,像犯了错误的小孩。

  毕业后不久,我就得知她自杀的消息。

  我花了两年时间才将这笔记全部看完。从此,便不愿再翻。我老觉得我的身体里可能还留着张艾的气味,她隐藏得很久很深。我有越多的时间独处,就越发的享受独处。

  阿翼离开今草的第四年,我跟今草交往的第三年,张艾死后的第一年。请原谅我一相情愿的用“交往”这个词汇。这年冬天,下了二十年难遇的一场大雪。

  大雪下了三天三夜,路上的积雪没到了膝盖。这在南方城市,是极其少见的。

  新闻里播着高速公路被迫堵塞的情景,演讲人员说政府都在为人民服务,这种困局将立刻被军民同心协力解决掉。大树披了件件银白大衣,小花小草都被压去了踪影。清扫楼道积雪的大妈逢人便说“瑞雪照丰年!”

  我与今草裹着羽绒棉被看窗外的雪景。

  “……你教我爱得善良,你教我恨得野蛮……”今草咿咿呀呀哼起歌,我只听清了这一句。

  “你觉得人们最感兴趣的话题是什么?”哼罢,今草发问。今草很少对我提这类深奥的问题,“去哪吃饭”这种问题问我问的比较多。

  “别人最感兴趣的我不知道,我最感的是性趣。”

  “恩?”今草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跟着我一起发笑,还不忘怪句“真是不正经!不好好回答问题。”

  “我正经的时候怎么老被别人当作不正经。其实吧,你的问题很简单,大家最感兴趣的话题无非就三:性,暴力,死亡。”说到“死亡”二字时,我的嘴有些颤抖,但我尽量使自己自然。

  今草眼睛扑扇扑扇看着我,想说什么却终没说出口。

  对于她在想什么,我无从端想。“性,只有陌生人之间不聊,其他人都在聊。每个人在不同时期都会有暴力冲动和死亡冲动,就像每个人都有性冲动一样,只不过前两者可能隐藏在你的潜意识里。你没发现人们对性事件,暴力事件和死亡事件都超乎平常的关心吗?”顿了顿,我问,“你知道把这类主题的电影拍的最好的导演是谁吗?”

  今草摇头。“谁呢?”

  “斯坦利·库布里克。”

  “哦”今草不大明白的点点头。一会,像突然开窍似的,连珠炮弹般开口问道:“那么,善和爱呢?人们不关注么?像是《巴黎圣母院》那种小说,歌颂的不正是善与爱吗?人们不是也很感兴趣吗?”

  “高中的时候,我将《巴》看过两遍。现在唯一记的是就是那个又丑又怪的善良人伽西莫多抱着那漂亮的吉普塞女郎怎么也不肯松手,最后就这么死了。噢,还有那个道貌岸然的副教主,只记得他是个色鬼。”

  今草抿紧嘴唇。抬头望望窗外,思考长达三分钟后,说:“那么浪漫呢?苦难呢?”

  “浪漫……这年头还有浪漫吗?这压根就不是个浪漫的年代。行头,品牌,买卖,交换,网络,叫嚣,充斥着我们的耳朵以及我们周遭的一切。没有人去思考浪漫的,大家都一样。只要大家都觉得舒适,便没有人因为缺少浪漫而觉得焦虑。至于苦难嘛,苦难本身并不会博得别人的关注,你见过哪个千万富人去给被他剥削的建筑工地的民工提供一间好房子住吗?悲观的来说,人各有命。”

  “但是现在的我们,可以这样一起吃着点心,喝着可可,看着窗外的雪景。这样不浪漫吗?”

  “我们聊的话题可不浪漫。”

  “怎么说好象都是你有理似的。”今草往嘴里塞一块蛋糕,嚼着说着,完了撅起嘴巴。

  “嘿嘿,我也就瞎扯扯。”

  今草的连连发问,像是很想把我的观点反驳掉一般。莫非在她心里,也有一个矛盾的摆钟?

  不久后,马路上的积雪被铲掉了,路又大而广阔起来。今草留下 就走了。

  “于森,

  这是一封浪漫的信,你要相信。

  它可能不长,但我试图把它写好,我已经很久没写过信了。倘若写的话颠三倒四了,也请你原谅。我觉得还是以这种方式跟你告别最好。因为在我心底,你是个浪漫的人。

  最近,我的心情起伏不定,时时想起你早些时候说过的一些话。你说‘每个人在不同时期都会有暴力冲动和死亡冲动’,我在想海子是不是被这种冲动折磨了很久,又同时受到现实的苦闷压抑,对人生感到了绝望。还是说朴直而又敏感细腻的人更加容易走向绝望?我知道评价已故的人是不敬的,但是我的心绪总是不得解脱。大概是因为我也稍稍感觉到了那种绝望的心情,表面它是很平静的,却痛苦得叫人撕心。

  我突然觉得人生苦短。我以前从未这样担心害怕过自己终有一死。活了这么久,才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严肃的思考过人生。而我该干什么,该何去何从,是继续这样自怜自艾囫囵吞枣的生活,还是走出这片阴霾。现在,我下定决心了。我要去寻回一样失去的重要的东西,所以我起程了。

  和你一起度过的日子很开心,真的。你给我的照顾很多,你让我明白很多。聚散终有时。

  期待与你在茫茫人海中再相见的一天。

  愿你平安好运。

  今草亲笔”

  “这是一封浪漫的信”?

  “我是一个浪漫的人”?

  我一连看了五遍,反复咀嚼信中的句子。

  “寻回一样失去的重要的东西”是什么?人么。

  “期待与你在茫茫人海中再相见的一天”为什么是在茫茫人海中再相见,她不再联络我了么?让所有聚散都顺其自然么?

  我等了今草三个月,没有任何音讯。她的手机总是处于关机状态。我联系不上她。我一直期待她的来电,一直等了很久。总觉得有她的电话来过,再一看手机,根本什么也没有。有时铃声一响,也很欣喜,总以为是她打来的。

  我总觉得她还在我身边,一点点的小事,都可以让我悸动。橱窗里的一件衣服,唱片店的一张唱片,看到情侣微笑的一个瞬间,一阵突然吹过的温暖的风。想起她,是件无孔不入的事情。

  很多的时间,我是在房间踱步,或在阳台小憩。一支接一支的抽烟,很寂寞,我想起她曾喜欢做掐灭我烟头的事。我知道我们没有可能了,但是仍难以心死。一个人可以爱另一个人到什么地步我不知道,但是现在的我愿意为她去做任何事,可惜她不肯给我机会。

  后来一日,跟我一起喝酒的同事提醒我胡渣长好长了,我这才想起去刮。我置了几身干净的新衣服,想好好过日子。

  烧掉信,连同这座伤城的回忆。我换了个城市。

  J市,一座小城市,在这座小城市生存的大多数人都比较贫穷。怎么个贫穷法呢?比如一家人会因为买了个电脑而为上网费争吵;有了空调会为省电费而忍受酷暑;女孩会为偶尔买了件价格不菲的衣服而簇眉嗟叹。但是在这座小城市生活的人似乎又都很有钱,它有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小馆子文化。几乎家家都不爱在家做晚饭,喜欢上小馆子吃去。遍地都是小饭馆,晚晚生意火暴,口味都非常好。

  在J市呆了几年,我的日子过得还算欢畅。我的工作是汽车市场营销方面的,三寸不烂之舌也算是物尽其用。常陪各路各样的朋友一起吃喝玩乐,不管他是领导,还是下三烂的混混。也会毫无感情的和一些女人做爱,甚至连她们的名字都不知道。总之,忙碌是好事。

  呆到一年半的时候,我买了辆车。也认识了一些人。其中有个叫小张的家伙,大家都叫的小张,他的真名我还真不知道。每次遇到小张,他都跟不同的人呆在一起。

  “今天怎么没开车出来?”这是他在我没开车的情况下遇到我千篇一律说的第一句话。

  这话我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好象我出现我的车就一定要出现,而我的车已经取代了我的双脚功能一般。

  这时,在他身边的朋友,不管一个还是三个四个,眼睛都齐刷刷的盯着我看。

  “就出来逛逛的。”我赔笑道。

  本来也没多想什么,除了初听时的别扭。后来听的多了,觉着这种自以为是的话更像是一种讽刺。我在想,假如哪天他也有车了,还会再问同样虚荣又愚蠢的问题吗?然而,直到我后来离开这城市时,他也没买得起辆车。

  正时初夏。

  我休假去海滨城市旅游,途经休息区,我摇下车窗吹风,抿了支烟,翻开今天的报纸看。内容跟昨天前天大前天的都很像:哪个国家流感疫情怎么样,死亡多少,我国如何控制出现几例;某位体育明星腿怎么;某位电影明星恋情怎样;国内就业形势如何,大学生都干啥去了;房价行情,股市行情,国际经济走势;每日歌颂母爱教师等美文若干。

  这时,突然有个衣着时尚、白白净净、散着一头海藻般茂密长发的女子映入视野,她走向我轻轻唤声:“嗨,你好,先生。”

  我点头示意问好。

  “能帮我个忙吗?”

  “你说说看。”

  “能载我一程吗?”

  见我不回答,她又说:“因为一些矛盾,我被朋友中途抛下了车。你看。这里比较荒,打不到车。请你帮个忙,我也愿意付你车费。”

  这女子的声音很坚实,虽有求于人,语气却不卑不亢。

  询问后得知那女子与我有一致的目的地,我说“载你顺路”便提议一直载她到那个海滨城市。

  女子说她叫木木。

  “木头的木?”我问。

  “不是。木已成舟的木。”

  “呵呵。”木木,像个假名字。

  休息过后,我继续向前驾驶。

  木木问我可否抽烟。我说请便。

  “为了答谢你载我,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要听么?”木木烧了支七彩梦都,说。

  “听美女讲故事,何乐不为?”

  木木“咯咯”浅笑,抿口烟。夹烟的左手手肘抵在车窗边手腕托腮,嘴悠悠道:“我认识的一个女人,叫曾经沧海。”

  “挺诗意的名字。”

  “恩。”木木轻应一声,将烟灰弹入烟盒中,继续道,“她是个很奇怪的人,生了一张白白净净的圆脸,她的皮肤细腻得像十八岁的小女生。对喽,她今年快三十了。她总是夹只小鱼模样的夹子在刘海处,兰色的。总是喜欢回忆过去,对我说很多奇怪又似乎很有哲理的话。”

  我稳着方向盘,朝木木看了眼,她刘海处的兰色夹子荧荧反光,是否是小鱼模样我看不真切。她眼神些许涣散,眸子里透出忧郁的光影,她极慢地抿了口烟,右手大拇指蹭了蹭食指的第二关节处皮肤,然后继续用左手手肘抵在车窗边手腕托腮。车厢里弥漫着薄薄的橙子烟香味,混杂着木木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她真的很奇怪,你能相信吗?她一个人独居了七年,像是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情侣那般的生活。”木木回看了我一眼,继续说着。

  “那她不是有你这个朋友吗?还喜欢对你说话。”我讶异道。

  “这倒也是。恩,那只是一种很孤独的感觉,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她跟谁都不亲,只是偶尔跟我说说话。呃,反正只是个故事嘛,就不要太吹毛求疵了,好吧?”木木调皮的朝我眨眨眼。

  “恩。你继续吧。”不过个故事,我干吗认真去计较,就当个无聊的消遣好了,我暗笑自己。

  “我刚说到哪了,呃,对了。”木木嗅了口烟,说,“我的第一支烟就是她教我抽的。我和她一样,只抽七彩梦都。梦都,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有意思吗?梦都,梦里都市。”

  木木停下来眼睛询问似的看着我。

  我不知道这个牌子的烟。梦里都市,这种心情也太过微妙。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她是好

  “嘻。一次我就问曾经沧海,问她为什么只抽七彩梦都。她思考良久,终于给我说了一段话。她是这样说的。‘其实也没有那么特别的原因,什么事一旦重复就容易固定下来,在别人眼中也就成了他的习惯。我是个很迟钝的人,像结了很多层茧子那样,轻轻的割划都不能引起我的注意。直到我回忆过往的时候,那厚厚的老茧有时会突然裂开,随及那种长年累月滴水穿石的痛会直戳我的内心,就像脑海里存在灵光一闪的东西,叫我番然觉悟。这是件很糟糕的事情。因为我的内心会觉得后悔,后悔有机会时很多事没为他做过,后悔现在没机会了却那么想为他做些事。他走的很潇洒,因为他觉得自己都做的很好。他说的没错,他早就说我以后一定会后悔的,只不过他指的后悔和我所想的不同而已。我原以为我跟他会有很长的时间,很多的以后,我可以慢慢地对他好,到现在都变成我的遗憾。梦都,不过是他给我的一座空城罢了。’然后她说她觉得累要回去睡觉。再次看到她,就是半年后了。我一直没敢问她口中的‘他’是谁,那样会触痛她。你想象不到,她说那些话的时候眼神有多寂寞。”木木停下来的时候,烟灰落了一块,掉在地上。

  “对不起啊,烟灰掉地上了,我帮你抹掉。”

  “算了,没事的。”

  木木从包里抽出面纸,扶下身抹去烟灰。抬起头,笑笑对我说:“还是弄干净好。还想听吗?我的故事是不是挺枯燥的。”

  我含笑道:“不会。”我觉着木木不像在说故事,更像在说一种心情。

  “你在开着车呢。我把故事再酝酿酝酿。等车停下的时候我再给你讲。成不?”木木说着,灭了烟头,眯起眼睛。

  我打开音乐,加快车速,不再言语。

  傍晚,找了家旅馆住下。木木说她已经构思好,晚上接着给我讲那个故事。心照不宣,我要了间单人房。

  洗完澡后,木木裹着被子倚在床边,关了电视,拉起话:“前面讲的只是前奏,做个感情基调,真正的故事现在才开始。故事的名字叫‘曾经沧海之死’。”

  “噢。”我坐在椅子上抽烟。

  “一年,清明刚过,大地春回暖,没有淫雨霏霏的日子,阳光灿烂。

  曾经沧海,是一个小加工厂厂长的女儿。此刻她正躺在小厂院子中央的椅子上背英语单词。穿着薄外套,迎着烈日晒了一上午还不够,汗仿佛要从身体里渗出来,她眯着眼,左手拿英汉字典盖在脸上,伸右手挠了挠晒得发痒的大腿。抬头望一眼阳光蓝天,不愿再动。

  小狼躺在一间没人的车间的门口,懒洋洋地趴在地上,闭着眼睛。

   大黄钻进了厂长休息室的方桌下,那是它的老地方,私狗领地。大黄是条母狗,从小就养在这里,到今年已有四个年头。乡下的狗种,周身白色软毛,额头及身上有大片土黄色的毛。狗的眼睛都很漂亮,像化了咖啡色的烟熏妆,大黄的眼睛尤其漂亮。去年大黄生了一窝狗崽,厂长留了一只小黄,其它都送了人。

   小狼是今年向别人家要来的,是条狼狗。才几个月大,但个头已经超过了大黄。特别能吃,一顿有三个人的食量。小狼刚来的一个月一直被厂长用锁链拴着,它很不安分,只要看到大黄小黄从它身边经过就要吠一阵,几乎一天到晚都在叫嚷。

  厂前面有个废弃的窑厂,小黄经常在那些窑洞间窜进窜出。自从小狼来后,小黄更是变本加厉,干脆晚上也睡在窑洞里不回来了。小黄聪明伶俐的很,它知道小狼被锁链拴着,每每便保持一定距离挑衅小狼,摇着尾巴任凭小狼对它吓唬喉叫。耍够小狼了,又摇着尾巴慢腾腾地走回厂外面的窑洞里。

   暖风比太阳温柔,扬起刘海,轻抚脸颊。

   两个小时后,曾经沧海醒来,额头胸前背上都黏黏糊糊,好不舒爽。

  装配车间的妇女们还在闲扯,她们似乎永远都有聊不完的话题。这让曾经沧海有点不爽。

  曾经沧海去门外倒垃圾。却看见一只灰色的公狗在杂草间干她家的大黄。这狗以前见过,是条野狗。上午它还徘徊在厂院子口,向里面巴望,估计是来寻大黄的,正时小狼每日被松开链条自由活动的半小时里,小狼立刻冲了出去,那狗显然畏惧小狼,推后几步,不敢向前。曾经沧海呼小狼回来,关上院子大门。

   曾经沧海从冰箱里拿出三湖咸蛋,双黄的。厂长去苏北出差带回来的,十块钱一个,味道还不如在市场买的一块钱的,连一滴油也滴不出。

   曾经沧海喜欢吃咸蛋,干吃,不过只吃蛋黄,不吃蛋白。

   曾经沧海也喜欢吃茶叶蛋,只吃蛋白不吃蛋黄。

  嘿嘿,这是无关紧要的废话,突然想着就加上了。呃。

   曾经沧海坐下,翘着二郎腿。舔光咸蛋的蛋黄,从蛋白上拨下一块,丢给围在身边转的小狼。小狼的舌头很长,耷拉在嘴外,滴着口水,满口尖牙,看上去有点吓人。大黄摇着尾巴,巴望着曾经沧海,曾经沧海多丢了些给大黄。大黄很乖巧,曾经沧海喜欢摸摸它的额头。小狼喜欢撕咬地上的果皮袋子塑料件,曾经沧海找来块骨头丢给小狼,小狼心满意足地用力啃着。

   曾经沧海把院子清扫完,坐回椅子上。日子很单调,单调到让她觉得绝望。

   小狼在曾经沧海身边趴下,像忠实的保镖。每当大黄走近曾经沧海,小狼总是霸道地将它赶走。

   日子一天又一天像小溪,缓缓淌过,你感觉不到它的流失,可它却从不停歇。每天从住的地方来到小厂,又从小厂回到住的地方。每天都是这样,一晃就是七年。曾经沧海的爸妈早离了婚,大学毕业后,爸买了套90平米的单身公寓给曾经沧海一个人住,曾经沧海觉得这样挺好,再也不用听到爸妈无休无止的争吵;没什么朋友,也没什么聚会;除了过年不走访亲戚,尽管都住的不远;没有男朋友,七年都没有,我觉得她长的还不错,听说有不少人都追过她,但她不理人家。

  其实曾经沧海一直有一个理想,就是去大城市生活。她曾常对我说“大隐隐于世”。她是个郁郁不得志的人。直到最后,她也没能离开她的家乡。

  一日厂长发动汽车后不知道小黄正躺在车底下避暑,车轮压到了小黄的脚。小黄悲痛嘶鸣,大黄闻声赶了出去,此时小黄已经跛着脚走到百米开外,两狗一声接一声的对叫,声音凄惨,久久不去,仿佛在作最后的告别。从那天夜里起,小黄便再没回到厂里过。

   没多久,大黄也失踪了。

  ‘狗都比我勇敢。’曾经沧海向我告别,她说自己决定远行,去大城市。那段时间曾经沧海一直显的很激动兴奋,跑去跟所有的亲朋好友告别,还折了我的梦都烟,说是‘我们不应该惧怕活在真实的世界’。

  小狼一天天长大,长成了老狼。不过曾经沧海依然叫它小狼,一个很活泼的名字。正时国假,小厂放假一天。厂长为女儿饯行在饭店吃的很晚。遍寻不到食物,小狼饥肠辘辘。

  饭宴过后,曾经沧海决定临行前跟小狼告个别。于是独自回厂给小狼送骨头,剩肉和剩饭。终于看到了熟悉的面孔,闻到了肉的芳香。饥饿的小狼风驰电掣般扑向曾经沧海,咬断了她的脖子,一滩鲜血“哗”的喷涌而出,像喷泉一样,溅开水花。骨头、肉、饭撒了一地。鲜血撒在上面。曾经沧海眼前一晕,漫天血红绚烂,眼目朦朦胧胧,头脑却醍醐灌顶般清醒,那狗的头此时幻化成他的模样,那疼痛的一咬犹如当年他疼痛的啃吻。故事结束。”木木在我抽第完五支烟的时候,方才缓缓讲完。

  我盯着木木眼睛看,却寻不出个什么。悲哀,或是愉快。一个本是自我治愈的故事却被她来了个这么扯的结尾。“那狗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咬她呢?这个结局对狗不公平。”

  “因为狗饿了。可以称之为动物本性。”

  “狗粮不是来了吗?而且狗一饿它就咬死人啊,这也太不现实了吧。”

  “所以嘛,这只是个故事。假如她去了大城市,真的能寻到抱负吗?可能会受更重的伤害。非常之人应有非常之死。”

  “歪道理。”

  沉默五分钟。木木欠了欠身,问:“你要不要睡觉?”

  “要。”我走过去,抱着木木亲吻,手臂搂着她不安分的身体。她的眼睛也很不安分,她所想要的,都写在眼里。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露水之欢。

  2009年北京时间6月26日,流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因止痛药服用过量心搏停止跳动于美国洛杉矶逝世,享年50岁。

  6月27日,还在旅途中的我接到孟量的电话。28日下午,我回到J市。28日傍晚,按约定去孟量家喝他珍藏的白酒。

  “MJ竟然挂了,真他妈的!”孟量罐了口酒,一脸压抑,“天才怎么能这么早离开我们?!恩,于森,你说是不!”

  “是呀是呀,敬MJ!”我举起酒杯。

  “敬MJ!敬MJ!”猛量耷拉着头,高吼一句,跟我撞杯。

  CD机里播着MJ的歌,一首又一首。《Billie Jean》是孟量的最爱,以前一听到这旋律,不管场合,他必定抖胳膊抖腿,还学MJ走起太空步。今次,他只是低头喝闷酒,音乐高潮时,跟着低低的唱。

  见他这么伤心的模样,我便挑逗一下:“少了MJ怎么比你少了女朋友还伤心!”

  “你懂个屁啊!”孟量偏过脸。

  “我懂个屁你还叫我来?”

  孟量咧开嘴臭气熏天对我哈了口气,搂着我肩膀,说:“兄弟,你是不明白我的痛苦啊。MJ是信仰!活的时候他就饱受非议,死了还要被那群无知的人诋毁肤色。想着都来火啊!”

  “得了,明白!今天就陪兄弟喝个够!不说了,喝!”

  两个人你来我往一杯接一杯的猛灌。我却不知怎么脑海闪过今草的脸,其实每天都会想她,我一直骗自己不想她。倘若烧掉 ,就真能忘记一个人该多好,现在这样猛烈的灌酒,我却越发清醒的想她,想到自己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孟量后来还说了不少胡话,我全没听进耳中。最后两个人都喝的不省人事,就这么躺在地上睡着了。

  孟量这家伙算是我兄弟。认识他是一哥们过生日的缘故。他是那哥们高中最好的朋友,后来去北方上学在那边工作了两年做的不开心便回到老家J市。那哥们过生日,刚好是孟量回来后的第三天。老早就听那哥们吹过孟量,说他仗义,人长的帅,打架是好手。百闻不如一见。那哥们生日那天,来了一伙不速之客挑衅。孟量二话不说,甩了酒瓶就和那带头挑衅的干了起来,动作干净利落,腿功了得,我们几乎没怎么出手,他一个人就干倒了七八个。警察没到之前,那伙人全部挂彩逃之夭夭。从那天起,我们一概对孟量刮目相看、称兄道弟。孟量对别人一般般,仗义但保有距离,倒是老喜欢粘着我,我曾一度怀疑他是GAY。不过自从他把一浓妆艳抹的风尘女人带到我家来过夜后,我对他的看法大大改变,没有GAY会跟女人干得这么畅快淋漓,叫得这么震耳欲聋,害得我不得不离开家找个BAR泡到半夜。事后,孟量还把那女人介绍给我,说她够劲够辣,问我要不要一起玩3P。

  “玩3P?你有没搞错!”我心中微痒,好奇,但还是给了鄙视的口气。

  “玩3P而已嘛,西门庆也玩过3P。”孟量一脸死不要脸的无辜样。

  “要不做兄弟要不玩3P,自己选个?”

  “玩3P。”

  “靠!”

  “你干吗要选我啊?”

  “你气质像我初恋女友,连身上味道也像!”

  “你是说我长的像女人?”

  “不。不是。那个女人我暗恋很久了。听说她已经死了。”

  “呃,这个,节哀。”

  “所以你能不能……”

  “绝对不能!”

  这事算是告一段落,我可能放弃了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可以玩3P的机会。孟量还算兄弟,我们对这事都守口如瓶,谁都没有提起,就跟它从没发生过一样。

  醒来后,跟孟量一起上馆子吃早饭。

  没吃多少就觉得很撑。

  “早两天江玮来跟我借了800块钱,你猜怎么着?”孟量说。

  “他小日子过的不挺欢的嘛。”

  “这小子跟个洗头房的小姐胡搅的,被他老婆逮着。”

  “那跟800块有什么关系?”

  “那洗头房的小姐的儿子没钱交学费,江玮偷偷把800块借给洗头房的小姐。江玮老婆管帐,发现帐不对,少了800块。他就从我这借钱填她老婆那的帐。”

  “这小子,当初跟他老婆爱得死去活来的,不知放了我们多少次鸽子。结婚才几天啊。”

  “你猜她老婆怎么说,更绝。她说你江玮在外面花心,老娘我不管,可是钱得都花在我身上!”

  “唔。”

  “我自认为已经很顾忌你了,因为你的关系,我都不敢怎么太接近他。”

  “你以为你给流浪猫喝几口牛奶你就心地善良拉!你以为装做一幅需要同情的样子我就拿你没法子拉!你以为你抢了别人男朋友现在来道歉事情就都解决拉!不要做了娼妇还想立贞洁牌坊!这世界不要脸的人已经够多了,用不着你锦上添花!”尖刻激动的女声从馆子的另一头传来。

  寻声望去,两个身材高挑的女人在对骂。

  “大清早就这般光景,现在的女人都不好惹啊!”孟量感叹。

  海藻般茂密长发,这样的磁场。“木木”这个名字跳进我的脑袋,探头一看,果然是她!

  “怎么?认识?”孟量问。

  “恩。”

  在一旁坐着不发言的男人终于起身,甩了木木一巴掌,说“你别太过份了!有点素质好不好!”

  “素质?!你刚追我的时候可没嫌弃过我的素质!”木木捂着脸,满眼忿恨,转身就走。

  “这么个大美女,你不去安慰一下?”孟量意味深长的笑道。

  “那我走了。”我起身去追木木。

  其实我明明可以在木木将要被打的那一刹那,挺身而出,化身英雄形象救她离开火海,我没这么做,不是因为我不敢,而是怕她会因此爱上我。而我决不可能爱上她,何必让她跳入另一个火坑呢?而现在,我又追出去了,算什么,因为孟量的一句话,还是我邪恶淫荡的本身?

  我会再一次成功的为一个女人宽衣解带,我了解自己是个什么!

  木木曾对我说过一次她的姓,现在我已记不清晰,许或者是刘。最后发生的事就是她蹬着极细极高的高跟鞋风风火火上门捉奸未遂时的情景。她散着一头海藻般茂密的长发,翘着二啷腿,随意地倚靠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上。从包里取出七彩梦都,优雅地抿一口烟。

  “你还有别的女人吧?”她笑吟吟的眼睛戏谑般的盯着我询问,没有半点生气的样子。见我不回答,她又很从容的说,“我们分手吧。”然后自在来去。

  她无时无刻都是从容的,这是她曾令我着迷的地方。她的中心是她自己,她的目的是要让自己快乐。我笃定她是个受过感情重伤的女人,于是不敢再相信爱情。

  我依然叼着孤寂的灵魂过日子。有一天起床照镜子时,我突然觉得自己不再青春轻狂,已经很久没跟陌生女人上床。我越来越开始挑朋友交,我的朋友越来越少。

  我突然收到了一张请贴。一张喜帖,是今草寄来的,消失已久的今草,她要结婚了。那个她口中叫阿翼的男人,他们终于要在一起。我想起自己曾很白痴得把自己的新住址发信息告诉今草。我原期待有一天她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告诉我她也想我,然后我会求她嫁给我。现实跟期待的确差有十万八千米。她明明看到了我的电话、信息,看到了我漫长的思念,却只带来了一张喜帖。故事的结尾早就预见,只是我一直不愿相信。

  我决定离开J市,也决定不参加那个婚礼,我决定与今草断了一切联系。有一天,我也许会照着信件上的地址去看她,也可能,不会有这么一天。

  临别的事,我只告诉了孟量一人。我们喝了很多的酒,比悼念MJ的那晚还多。

  “没想到……你竟然要走了。”

  “啊!聚散终有时。”我套用今草的一句话。

  “你记得我曾说过的暗恋的女生,我从,从八岁就喜欢她。”

  “你丫的真专情,那干嘛不告诉她?”

  “我们不生活在一城市,没法告诉她。”

  “那去找她!”

  “她都死了我去哪找?”

  “哦,呵呵,我忘了,不好意思啊。”

  “没,没事。反正你啊,也认识她!”

  “怎么可能!”

  “张艾,她叫张艾!”

  “张艾……”我陡然清醒。

  有车的好处就是我想去哪就能去哪,想何时走就何时走。我想自己是个适合流浪的人,因为要去哪里,自己也不知道。张艾曾说过以后想跟我去稻城亚丁,我便去了稻城亚丁;张艾曾说过以后想跟我去湖南凤凰,我便去了湖南凤凰;张艾曾说过以后想跟我去甘南草原,我便去了甘南草原……

  我到底给了原本拥有温暖笑容的张艾怎么样的绝望我现在好象有点了解,她有没见到奈何桥、喝下孟婆汤,我曾忘记了许诺她下辈子的事现在却记忆鲜明,如果连她也忘记了我的模样,我又该怎么去找我自己呢?前人说过的一句话,我现在终于有些体会:春蚕到死丝方尽。回头看路,原来我一直在作茧自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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