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知道恋爱的好结果是结婚,这是普遍现象。
“不以……”,社会上不乏只取恋爱的乐趣,不负恋爱的责任的人,客观存在,这就是所谓的耍流氓,但是角色的心态是主观的,一方想我只想享受乐趣,同时另一方想你占了便宜不结婚就是耍流氓。但是另一种现象,恋爱双方都想奔着结婚去无奈现实矛盾太多到头来不合适分手,其实很明白恋爱目的不是耍流氓,但是苦于现实不能结合现成了一种类似耍流氓的现象,但本意不是为了耍流氓。
“以……”,能不能恋爱,合不合适,结不结婚,是三码事。当然大部分的恋爱目标是结婚,这是社会现象。但同时可能会有很多为了结婚的条条框框,比如说恋爱中要同居,恋爱中要一起存款等这些道德绑架,但恋爱只是一个社交形势,不具有法律责任,所以做不做只需服从当事人的想法没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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