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谁比谁清醒。所以,谁比谁残酷。
敬畏写作,信仰阅读。
——希伯来书。╰_╯
母亲。
每天我通宵写文章醒来之后。母亲已经醒来,有时我光着脚走出房间,会看到她跪在书房的地上静静地擦木地板,又或者一大早在厨房捣鼓豆浆面包之类的。这段时间她间断了生意,倒是清闲。有时我醒来会看不见她,大概是一大早去买菜了,她偶尔也会一大早把我弄醒让我陪她去市集。
母亲喜欢穿白色的松垮纯棉衣服。等下午阳光不在毒辣,光着脚走家里花园的石子路。有时坐在花园里的安乐椅上打电话,偶尔给花浇完水后,喂鱼,煮茶,清洗鱼池或是阅读我写的文章。一个人望着深邃而明净的天空,看得出神。
休假的这段时间,生活过得很安稳。我想她亦是如此吧。生活的勇气有时是由一些极淡远的幸福所带来的。
夕拾记。
一直习惯深夜写作。
休假的这段时间,不知为何常是保持极端清醒的状态。
独自待在一个房间,空无一人。对着电脑书写,努力消耗着漫长的时间。眼睛常被电脑荧屏的强光灼得很疼,在书房里只能听见我自己敲击键盘的声音。寂静渗透到骨头里。人的寂寞有时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也包括手中的文字。
常在黄昏中醒来,凤城台风多发,夏日温润。过了夏至,太阳逗留的时间多于十个小时以上。
今日醒得较早。拉开窗帘,夕阳仍未完全落下。黄昏时的太阳光柔和,比不上朝阳活力。亦不至于感到垂暮和苍老。
一连几天,凤城下暴雨。一觉醒来,阴霾潮湿的天气全然不见,自然让人欢喜。
到冰箱倒上一杯青梅酒。翻出一大袋子的冰块。塞一块放进喉咙里,冰冷的感觉宛如苦涩的毒药紧紧地把人抱住。这种起床后的醒神方式,我喜欢。心情不好时亦会如此,冰冷的东西往往能令人平静淡定下来,保持清醒。
黄昏显得安静肃穆,柔和的阳光斜挂在藏蓝色的天上,颜色有点淡,把天烧成紫红。小人之心地说,也许只是太阳为了不让自己感到寂寞罢了。但我更愿相信太阳、蓝天依偎在一起,是他们互相欣赏。他们是一个整体,本就不可分割也不应分割地来谈论。
人亦是如此。朋友的意义,不只是寂寞中锦上添花的热闹。因为,看着太阳仰望自己的梦想,令人在感到满目萧索,无从选择的生活中感受到生命的美好。这是它们彼此难得的默契。
我累了喜欢站在院子里,站在二十五层的高度,举着杯靠近阳光。别无目的,只是为了单纯的想站着。摘几片院子里种的槐花花瓣放进青梅酒里,含在嘴里细嚼。槐花具有醒酒的功效,其意相当的讽刺。
也不知为何,突然心血来潮想用笔墨宣纸写段正楷。独自研了墨。
写下七字。
白茶,清欢,无别事。
黄花瘦。
夏日傍晚,热气稍退,仲夏的雨后,弥漫着淡淡的雾气。
十二日黄昏,独自醒来。不知何来雅兴,将花园简单地打扫,清理出雨后的秽物。
午后刚下了场雨,不必再给花草浇水。给盆栽修了枝叶,一切依旧。只是春节花市买的一株海棠的花枯焉了。几日暴雨硬是没折断这株海棠的枯枝,更是没能抽出它的枯瓣!?海棠的花期短,原本艳红的花瓣边上颜色泛黄,显得暗淡失色。如同斑驳的伤口在不停的腐烂。
花开花落,人情冷暖,本就是风尘之间沧海桑田的更替。但我愣是认为愿意在伤寒之后肯烂在花蕾里的残花比风雨之后凋落在尘泥的秽瓣强。海棠也并不至于像历代文人的诗词中描绘的柔弱罢。
生命的坚持有时是由一些极坚毅的勇气所带来的。
花开不同赏,花落不同悲。我没取下海棠花蕾上的枯瓣。
到底还是尊重它自己的意愿吧。
长短句。
孤鹜霜寒,伤城碎。蝶零沾雨,黄花脆。
黄花脆。衡阳雁醉,十年霜碎。 往矣,故人变。
寒潭雁过,旧人消悴。
——《两相忘》雷希伯。 辛卯年六月廿八
十六日傍晚六时醒来。
天空晴好。夕阳的余热尚未退却。与四叔在院子煮茶,共赏晚霞。今日是故人生辰,心血来潮裁纸研墨写下此篇。原愿故人一切安好。
简单活着。
母亲族里的一位长辈去世了,我随母亲回了趟她的故乡。
母亲的故乡是壮族聚居地区的一条村子,这儿的人我多半是不认识的。
村子里的建筑,房屋建造的高度矮,密集程度高。青砖黑瓦,傍林而立,几乎都是旧时老式风格的瓦房。母亲的宗族在村子里是大户人家,居住在三层半的西式别墅。在村口看来与其他建筑有很明显的对比。别墅顶层的四角都装饰着浓郁国风的狮子石雕。如今看来,建筑者的设计显得不伦不类,更是浮夸造作。
年代久远,石头的痕迹已被风雨磨灭得平滑破败,只留下较为清晰的轮廓。
我在三楼的一个窄小的套间暂住,这小房间是外祖父的书房。窗户能看到外祖父在院子种的花草,院子里有棵二米余的桂花。这段时间起的比较早,早上打开窗子能看到浅薄的雾气,潮湿的空气里略带桂花的香味。因为身居的别墅傍山而立并且相对的比较高,村子里的街道,田地,池塘都揽在眼下。我是个喜欢植物的人。我猜,大概外祖父也是。
我醒来的时候,村子里的妇女都早已来到村口的小河塘里洗衣服,有说有笑。做早饭的炊烟也跟着稀稀疏疏地升起。
小镇的模式是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按部就班的平淡生活。在我看来,这里的人和物都是尚未被城市里纸醉金迷,过眼烟云的世俗之气所腐蚀的。
我与外祖父相见的次数不多,加上此次,也仅仅是两次。外祖父是位雅士。挂在房子墙上的丹青出自他的手笔。画的是岁寒三友,写的是毛泽东的词。他是个退休的干部,小时候对他的印象是表情严肃,不苟言笑的老人。或许老了,对家庭的观念有了更深的理解,逐渐喜欢热闹和融洽的生活。
有日早上,外祖父一早就梳洗好,准备带我拜访村子里的老人。出门的时候,他十分开心地舒展地笑,我问他何故,他不急于回答。十分开心地指着屋檐下的燕子巢,黑色的鸟儿不时迅速地低掠而过。他告诉我,他喜欢中国人这种独特的欢喜团圆场面。
我不忍心提醒,等春天来了,燕子就会飞走。
勾留在这里的这些天。傍晚饭后,外祖父会要我陪着他走走或是在小院里煮茶下棋。他言寡,偶尔也邀我到书房要我写上几段正楷给予指点。当人逐渐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并且不再对未来感到眼花缭乱,他会逐渐清楚自己需要些什么。
安稳度过村子四季的生活。其实,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市集。
母亲彻夜在书房统筹生意上的业务。
大概清晨五点余,我刚睡下不久。她处理完工作,似乎不愿入眠了,索性把院子里的花草也打点好。心血来潮地来房间将我弄醒,要我陪着她去市集买菜。
市集的街道相对宽阔,临街一楼往往开满商铺,市井之气很浓。
于此过往总要闻到家禽粪便的腐臭气味。小贩之间的争吵,叫卖,吆喝,辱骂,打架。地摊郎中用喇叭反反复复重播的膏药广告以及服装小贩在自己三轮车里用低端音响放着音色并不清晰的DJ。这一切市集里烦杂的声音看似是社会不和谐的因素,但它确实也是人们在按部就班的社会模式中寻找生活乐趣的方式。
我不懂诠释。并非自大地把“庸俗者”置之度外,只是自嘲。这种自得其乐的消极方式只不过是底层市民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罢了。而我也只是其中一员而已。
去年在市集给过亲戚打工,在他的店铺内住过些日子。
我和亲戚雇的一个工人一起生活在大约十几平方开外的窄小店铺内。里边总透彻着旧家具散发出的腐败气味。店内没有厕所,要走到市场的二楼使用潮湿阴暗的公厕。洗澡亦是如此。
他是个沉默寡语的男人,我俩之前没有过多的话题,但是我们相处起来确实也不需要过多的言语。早上,各自工作,互不干扰。夜晚,点着香烟,一起挤在十九寸的小电视前喝点小酒。就这样共同生活了两个月,直到我开学。我没曾问过他的名字,现今亦不记得他的轮廓了。
或许他亦是如此。
拥抱之后,一拍两散。若能彼此相忘,亦是份难得的默契。
归于虚无的书写。
凌晨三时仍在写作,子夜的暖风略带几分寒意。凄清的街道只剩下老街灯发出的昏暗余光。
厨房煮着咖啡。水沸腾制造出的热气冲击着电水壶的盖口,发出类似撕布的声音。
清晨四时仍未感倦意,独自在书房收拾旧物。撞翻了摆在桌面的墨水瓶,蓝色的墨水在地板上绽成一朵悲壮的花。室内的空气里顿然混杂着一种好闻的墨水味。
在书柜上找到些安妮的旧书。一直不喜欢商业气息的读物,所谓作家只是努力地针对人们需要的精神物质制造虚幻的梦境,强迫别人困在自己华丽的囚笼里头。个人化的味道强烈。自欺欺人,也要求别人自欺欺人。
无论是上好的文章还是艺术作品,都应该是毫无浮夸的堆砌和迂回转折的卖弄的。
一直喜欢安妮。
也一直觉得安妮写的那个穿着棉布长裙的人是她自己。喜欢安妮的流浪,但却做不到她的洒脱。她的文字是一种我惊悸于现实生活中看到的一种脱俗的美,一种破碎的美,虽然无所依附。
但,依然喜欢。
我敬畏写作,信仰阅读。
始终相信。好的音乐,书画,摄影,理应是出自懂生活的人手里。
拉开窗帘。天空是迷离而寂寥的蓝。晨曦从大块的落地玻璃外照在我的脸,顿感浅薄的暖意。
天亮了,我该睡了。
关于兄弟。(此篇小说仅我兄弟)——2011.7.28
——希伯来书。╰_╯
我再见到业的时候是在南方的一个小县城里。
下着暴雨的夏日傍晚,我下了火车,提着伞。雨下得大,头发和衣物都湿了,慌乱地走进车站附近的小饭店。大概是下雨,店面冷清。除了一个汉子在独自喝酒,厨师和老板百无聊赖的在柜台边看电视,看到有客而来自然是显得意外。
小馆大约三十平方开外,空气里夹杂着浓郁的乡土气息,旧桌椅散发出的腐败气味。小店的老板倒也客气,帮我卸下行装,递给我纸巾擦拭。
我认出独自喝酒的汉子便是业。他像以前一般,仍留着浓密的胡子,喜欢穿松垮的牛仔裤,他的左手食指戴着个很大的金戒指。以前的霸气和棱角似乎被生活打磨得市井,风尘。其内里多了成熟和沧桑。
他看着我,很简单地对视,毫无言语。
当初业是最先离开我们的一个,铁头和愣子也在不久后各奔东西了。昔日的旧友也就便如此狼狈地各自奔走。我和愣子偶尔也有联系,然而阿铁和业之前留给我的电话地址也换了。在之后的南移北漂中也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在陌生的南方小城镇见到昔日故人自然欣喜,但所料未及的竟会在苦闷的夏雨中狼狈的重逢。冷清的小饭店里透彻着的并非温馨而是惨淡苍茫的气氛。这是我不曾预料,也不曾想过的尴尬情景。
我喊了声他,业抬起头按灭了手中的香烟,站了起来。他的表情很复杂,似乎想说些什么,但又沉默了一下,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久别十年重逢并没有我想象的煽情。
他问我为何来了南城,我答道,家中出了点事,母亲病了,父亲让我赶回家。下了暴雨,路过这里需要转车。所以在这勾留几个小时。
他听了也只是心不在焉地问了几句。
业到柜台开了瓶烈酒,又吩咐厨师在炒两个荤菜。他并没有我想象的热情,我问其他的现况和婚姻。他或是笑而不语或是有意无意地避开话题,只是不停地给我夹菜。
业又问我买了几点的火车票,我说夜晚十点五十分。他看了看手腕的表,沉默了会,又夹起了几块肉放在我的碗上。
业的家境较好,现在子承父业和他的亲弟弟一起打理小县城的一间私营汽油站,这些年来,听愣子说业辍学就去了港澳地区发展,生意做得很大。阿铁则是回了四川开了间川菜馆。愣子他自己也回了家乡做起了小生意。不料,今天以能在此见到业,但他的现况并没有愣子说的那么潇洒,倒是十分的颓唐。
四兄弟里也只剩我没有安定的事业,还只是个苦浪漫的穷酸浪人。在这年头过活其实并不容易,不过大家身体安康我亦就放心了。
业的话似乎少了很多,我们的对话也只是你问我答,我问你答的形式。我也清楚,这么多年不见,兄弟间的感情自然会变得生疏,也有了明显的隔阂。我们形式地互问了彼此的家庭和事业,业似乎不愿多说,我也明白,不好意思多问。曾经无比亲密的挚友竟一时间没了可聊的话题,只是各自尴尬的喝着自己杯中的酒。我暗暗的讽刺自己。
十年伤寒,故人已变。
外头的雨似乎毫无要停止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小店里原本的清静则变得更为萧索。小店的老板暗骂天气影响他的生意,服务员和大厨点着香烟挤在几十寸的小电视前。
业递给我一根,我戒烟八年了,但我没拒绝。
三十几平方的小店里透只剩下肃杀的雨声和小电视并不清晰的音色。
我们有意无意地谈起了以往的事,谈起就是的矮胖化学老师和愣子和铁头。
酒过三巡,业的脸红了。脸上掩盖不住这些年来所承受的压力和岁月的匆忙。近些年来他的事业并不顺利。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硬汉的心慢慢的苍老,力不从心。业以往的霸气和棱角已在岁月的长河和生活的击打中慢慢地磨平。
其实,我,愣子和阿铁又何尝不是在生活中艰难的前行着。
即在江湖内,都是苦命人罢了。
我看了看小店皲裂泛黄的旧壁上的大钟。将近十点四个字,离客车出发还有半小时。
业执意要买单,我拗不过。他掏出钱包,我看见钱包内侧的透明夹层夹着我们四个毕业前的合照。照片里的大家显得那么稚嫩。我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钱包,夹层里也夹着一张一模一样的照片。我和业相望地对视一笑。他脸上的醉意未消,苍老的皱纹顿然是透彻着豪情。
过去的友谊其实大家一直不曾忘却,只是都把它埋藏得更深而已。
业问小饭店的老板借了把伞送我去站台。我上了列车,业跑去了车站的服务部买了些水和干粮在车窗递给我。我知道他不善于表达,离别时也没有说任何虚套动情的话,但我们彼此能意会。
列车开在漆黑的夜里,雨仍抑郁地倾泻着。我的醉意未退,头靠在车间的玻璃窗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同乘的乘客的手机响了。赧然将我惊醒。抬起头,外面仍是一片漆黑,但雨停了。
毫无睡意,从口袋摸出一包业给的香烟,慢慢地点燃。半晌。列车车厢里那一乘客的手机又响起,车里很静,我听的很清,是那首《光辉岁月》。手机那头也许打了很久没人听电话,便挂了。
音乐也便停了。浓郁的音色跟着飘绕的烟雾在车间里终于还是扩散了开去。
故事打好了。点着了一根香烟。走到窗台前的书桌端起了水杯,面无表情地凝望着窗外的一切,酣着杯里的红茶。我想起了三个久别的好友。
不知过了多久。按灭烟头。
长夜里的寂静,如烟墨在宣纸中弄痕,无息地蔓延开去。
银饰。
母亲去卜卦。方士给我批命,说我本命年犯太岁,最好佩戴白银饰物趋吉避邪。
外祖母送过我一个她们壮族特有的白银镯子,白银显得端庄。我嫌俗气一直不肯戴在身上。
去年,在市集打工结算了工钱,打算结束假期前和旧友去旅行。
到商城购置旅行包,路过老街的一间玉器铺。向店铺的老师傅了解银饰。最后买下十克纯银,挑了个式样简洁的图纹打了个戒指。里边刻着母亲的生日。
戒指一直佩戴着。后来时间一长戒指的表面销黯了,拿回去玉器铺清洗打磨。一直没时间去取回。
再后来,取回银饰的票据也弄丢了。
这是我第一件佩戴的银饰。
关于爱情。
一对南飞的雁和南渡的雁群失散了。雌雁的翅膀被猎人的弓射伤。
雄雁就一直陪着受伤的雌雁,它们和雁群的距离越拉越远,缓缓地落单在雁群的后面。一个深秋的黄昏,雄雁带着雌雁寻找已远去的雁群。
当它们经过竹林里的小潭时。猎雁人又出现了,雌雁的翅膀受了伤,飞行起来缓慢,猎雁人拉起了弓,射中了雌雁,雌雁落入了冰寒的潭水中,猎人追了上来。雌雁此时已没入了寒潭中,亘古的悲凉滑稽地在盛秋蔓延,无声无色地浸入了筋骨,雌雁死了。刚刚落下的一抹古铜般的夕阳,还带着几分凄清的温柔。
前方的雄雁忽然像是摇摆不定,晃着趔趄的光,优美的动作迟疑了一下,就像暴露在强光下的蝙蝠一样不安,然后向着雌雁没入的那个方向,一头扎入了冰寒的古潭中。苦凌的竹叶被凋零在萧瑟的秋风中,竹林中只剩下一声悲怨的雁鸣。
——雄雁也死了。
时代过去了很久。没有人知道,这里曾经埋葬着两具雁的尸体,又或者说安葬着一段亘古凄清的爱情。
七夕过后的凌晨一点,写下了这个凄美的故事。
相机。
旧时的邻居教过我摄影。
邻居是晚报副刊的图文记者。四五十岁的潮州男人,文雅健谈,喜欢说些无关痛痒的笑话。印象之中,潮洲人嗜茶,烟抽得很多。他亦爱书,书柜很多摄影集和画集,还有些登了他摄影作品和文章的旧报纸以及沈从文的所有作品。他也是我的国画入门老师。
有些年月没见到他了。
六岁那年。父亲去天津出差,用一个季度的奖金买了台日本东芝的可连拍相机。那时还没出数码相机。旧式的胶卷相机非常流行。已记不清那时做了件什么令父亲高兴的事,之后相机就送了给我。再后来搬家,把将近十年的新旧相片都遗失了,只遗留下这部老相机。
至今,相机快门的漆都掉了。大概算来,只有这部老相机和我一大堆的书是我经过多次搬家也不曾被放弃的物件。
离家久了。发现,其实念旧是件浪漫的事。
安然。
一直喜欢独自旅行。独自在沿途中拍摄各种心情的风景。
数码相机里,拍得最多的是天空。不同季节,不同地方,不同天气,不同时刻,不同意境的天空。
一路寻找方法,如何能把天空拍得更蓝一些。我并非相信照片可以永恒保留记忆。照片上浅薄的印痕只能勉强证明我们曾经来过。
但是,有些意义深刻的旧信物。如今回看,会感觉到一种理所当然的笃定。
这一笃定来自于内心深处对美好事物眷恋的安然。
标签: 下雨的有意境的短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