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谋财害命跑人 剖腹产竟成夫妇阴阳相隔 政府迟迟不给予解决措施
2010年6月11日本应该是喜庆得子的日子,却让一对夫妻阴阳相隔,请看,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
尊敬的各处领导及广大市民:
我名曾毅,系湘乡市梅桥镇上凝村五组村民,近十年来都在贵地务工,我妻肖庆芳,现年34岁,于2010年6月11日在株洲市荷塘区红十字博康医院生小孩,9点40分入产房,10点20分剖腹产子。在10点30分,院方要求对产妇输血,在钱立即到位的情况下,直至11点50分,血液才进入手术室,耽误最宝贵输血时间一个多小时。中午12点多,院方要求对产妇做切除子宫手术,此前我多次要求转院,但医院承诺能成功做此手术,要求交2万元买血。在手术进行后下午2点40分,接到病危通知。直至下午3点40分,家属询问院方才得知产妇早已死亡[6月12日协商时,才见到尸检报告死亡时间:6月11下午2点50分],我立即跑到手术室门外,敲门无人应答,情急之下破门而入,见现场一片狼藉,满地血迹,只有产妇一人躺在手术台上,全身血迹,手脚被绑,赤身裸体,冰冷发紫,惨不忍睹。。。。
人死后,为何不立即通知家属,且把手术室房门紧锁,让产妇独自躺在手术台上,医生则从侧门溜走,此种草菅人命之行径,良心何在?医德何在?
人死不能复生,请问:
医院对如此重大人命事故,该承担何等责任。直至今天,卫生局和荷塘区政府多次与双方协商,院方仍没给家属任何明确答复。且在协商过程中,殴打死者父亲,恐吓死者家属,可见院方根本不存在任何诚意。今日院方对初生婴儿的护理与家属的生活住宿问题,也不理睬,现在万方无奈的情况下,不得不请求政府及各界人士为我讨回公道,追究医院责任人的形事责任,严惩不怠。
产妇冤死,家属万望求援。并呼吁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我们出谋献策追讨血债。
此致
死者丈夫:曾毅 含悲致谢
2010年6月15日
此事我一直在关注者,做为一名普通百姓,把此事件公布网络,希望能得到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帮助,时至6月17日,一个星期过去了,事件还是没有解决,今天17日,听闻周边群众说公安警察机关在今天准备实施抢尸体,才导致了下面图片上的一幕。市区百姓无不气氛政府医院的行为,在现场家属话语得知,医院只出20万解决此事,大家平心而论换位思考想想,谁能接受得了。公理何在良心何在,现在的医院,已经完全变质,何止是医院,整个社会都已经被严重的拜金主义侵蚀,一对农民工夫妇为何选在小医院做手术,因为没钱,侧面反映了大医院是烧钱的主,贫民百姓不敢去,可以肯定现在还有很多农民工所在的公司没有帮员工买医疗社保,我查了下本市的医疗保险制度,这个我不是很懂,但有几条是这样写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80000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具体支付办法如下:25001元-50000元:个人负担5% 50001元-65000元:个人负担4% 65001元-80000元:个人负担3% 还有个标准:起付标准以上-3000元以内支付80%,3000-5000元支付85%,5000-10000元支付88%,10000-25000元支付94%。如果说这对农民工夫妇有购买医疗保险,他们能不选择大的好的医院吗?以前总在电视新闻看见哪个建筑单位哪个农民工群体,公司为他们购买各种社会保险,真的都实行了吗?只管报到好的,不去追踪落实。这个话题我也不多说,大家都明白。
在现场,周围群众无不气氛,但却让我听到了不和谐的声音,现场有很多警察维护秩序,没错,这是对的,但在一个店面角落旁,几名警察在闲聊此事件,有一名警察说了句:中国的老百姓最喜欢看热闹,凑热闹,瞎胡闹。笑!试问不是人民群众在此守护,就凭家属几个人,那死者尸体不就让你们抢去了?抢走尸体,焚尸灭迹,证据上哪找?公理上哪讨,抢尸事件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发生,受伤的不还是群众。如果第一时间政府机关及时处理解决,哪还会有群众聚集街道,维护受害者,别拿贫民百姓说事,看你们那几个警察手里叼的极品蓝蒂芙蓉王的烟,就知道你们的品质,都知道那烟不是一般工薪阶级抽的起的。我也不以偏概全,点到位置。周边市民称七天时间没有一家电视台前来采访报到,引起社会公愤的事情,向来电视台就不会报到。
人间正义永在,请还死者家属一个公道,希望各界人士伸出援助之手,申张正义,讨回公道。
请用良知检讨社会
事件跟踪者 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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